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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莫名奇妙被通知要繼承土地...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家母突然告知我與我大哥

我們的"阿祖"在"澎湖"擁有19塊土地 必須去蓋什麼章 才可以同意繼承

而告訴我媽媽這件事情的是我的姑姑(我爸的姐姐)

根據我姑姑的敘述是 很久很久以前 我的阿祖在澎湖擁有土地

但是在過來台灣本島的時候 好像被朋友拐騙 拿了大把土地換了1整袋的花生,過來台灣

其實這件事情我爸還在世的時候(已故)曾經有說過,而且講的非常憤慨

也許當時的人比較憨厚,這些事情已經不可考,但是似乎"被騙的時候沒有簽下契約"

所以若干年後的今天,我姑姑的叔叔的什麼人(我真的搞不清楚從這裡開始的關係了,但是我媽大概知道這個人是誰) 查出我的阿祖擁有這些土地而且我們這些"很後代"的子孫可以繼承

問題來了

因為我這一輩的子孫大概有8房(這樣說應該懂我意思吧)

對方說必須要這8房的人都來蓋章 並且把可能會有的稅都繳清(對方說土地的擁有人很久沒繳稅了)

才可以繼承

我的身邊沒有懂法律的人 也沒有懂土地的人

我也不知道"繼承好"還是"不繼承好" 但是在現在房價地價漲聲不斷的情況好像繼承會是一件好事(我自己覺得啦)

但是那塊地在澎湖 我住高雄...就算繼承了又不可能去管到那塊地到底怎麼了

另外就是告知我姑姑這件事情的這個人,他有沒有可能拿了我們蓋完章之後的文本去做壞事呢?

如果最後我跟家裡的人討論要去蓋章,那我必須要注意什麼呢!?
2012-06-23 23: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土地
繼承...

補稅+罰鍰 可能會讓你家破產

不繼承...

無事一身輕... 土地被法拍




如果當初澎湖可以成立博弈特區....


這幾塊地 ~ 我繳多少稅+罰鍰我都要 !!!
sebastian\' 9000萬 wrote:
繼承...

補稅+罰鍰 可能會讓你家破產


請問 繼承要補甚麼稅?
未在法定期間繼承 最高罰登記費(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20倍

先說好
我沒有專業知識
就經驗分享一下

這件事有點奇怪
若要你們蓋章
我猜是當年沒騙清 土地沒過戶
逼得要吐出來

古早人是這樣啦
過戶贈與要繳稅 就口頭說一說 這塊有名無分或有分無名 很常見

像台北市政府裡有免費代書可供諮詢
去問問


xoanon wrote:
請問 繼承要補甚麼稅...(恕刪)


如果說繼承不用補繳那些先人欠下的好幾十年來的土地稅

那我當然是樂意繼承=.=

先不管那塊地是墳墓還是龍脈...反正是天上掉下來的咩...
如果繼承的土地權利範圍是1/1,
那繼承後之土地可以依自已意願使用或出售,
但是依樓主所述繼承人好像很多,
到時多人持分共有土地,
人不在當地管理不易,
以後要賣真的很難賣,
上面如果又被占用(合法),
如是將來僅是繳稅/罰款的份,
真的欲哭無淚,
所以要先瞭解狀況,
其餘的樓上的網友都說得很好,
不再贅述


因為我這一輩的子孫大概有8房(這樣說應該懂我意思吧)

對方說必須要這8房的人都來蓋章 並且把可能會有的稅都繳清(對方說土地的擁有人很久沒繳稅了)

請先去地政事務所 查土地的所有人是誰 放心 這都是公開的 只要少需手續費 (你應該有地號吧?)
才可以繼承

我的身邊沒有懂法律的人 也沒有懂土地的人

我也不知道"繼承好"還是"不繼承好" 但是在現在房價地價漲聲不斷的情況好像繼承會是一件好事(我自己覺得啦)

但是那塊地在澎湖 我住高雄...就算繼承了又不可能去管到那塊地到底怎麼了

另外就是告知我姑姑這件事情的這個人,他有沒有可能拿了我們蓋完章之後的文本去做壞事呢?

如果最後我跟家裡的人討論要去蓋章,那我必須要注意什麼呢!?

我聽你的說法 還是覺得50%的機率是假的 但這不是不可能 我家就發生過 但

是 是仲介跑來問那塊土地有沒有要賣 一聽覺得莫名起妙 應為那塊地的所有人根本不認識 後來去查才知道是阿嬤的養父家族的地 但他那邊完全沒有後代 就變成我家繼承.......滿妙的....
一、既是繼承土地,就要先弄清楚土地的座落、面積、使用分區、與被繼承人的相互關係,將來繼承後持分為多少,再決定要不要繼承,一般只要問清楚了地段、地號,就可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謄本看是否屬實。
二、繼承要繳的金額有土地增值稅、登記費、書狀費等等,至於代書費,你們自已斟酌。
三、繼承要提供的資料有用印完妥繼承系統表並切結、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資料、除戶、現戶等謄本)、身分證影本及一般印章,若對方要求提供印鑑證明書及印鑑章,千萬別提供,表示對方要將你的所有權辦理過戶。
四、辦妥繼承後該筆土地是否要繳納地價稅,就得看該土地之使用分區。
五、依你的發文看來,你可分到的持分不高,持分計算為你祖父的兄弟姊妹的人數乘你父親的兄弟姊妹的人數再乘你兄弟姊妹的人數,這是一般的算法,如果還有領養、被領養、死亡無後代、再婚......等狀況,持分另外再算,這就有點複雜了。
六、若你不辦理繼承,除非你拋棄,否則其他的人也別想動了,所以目前包括代書都很怕辦到早期未辦繼承案件,因為要拿的資料及印章太多了。
七、委託辦理時要注意,委託事項要寫清楚,如「本委託書僅供辦理***繼承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別亂加其他字。
以上僅供參考
拋棄繼承啊~~~~
不就這樣而已嗎??
就看那份文件寫什麼 看清楚再蓋章就好了
印鑑章和身分證正本不要給姑姑獨自帶走
至於欠稅 她頂多只能追回你5年的稅金

其實姑姑應該是另有打算 因為據我所知這種繼承
不一定要找到所有的繼承人蓋章
是可以去戶政單位調親屬表資料 完稅後去地政事務所代表繼承
姑姑會拿到一份新權狀 但權狀上自動都會有你們的名字

19筆土地 方便的話請姑姑把地號提供出來 去查一下使用土地分區 建地道路用地就還有點價值 如果是山坡保育地農地什麼的
那就算了吧= =
地目變更不是普通小市民在玩的 而且萬一地震走山 土地也可能就沒了 別以為土地是"不動產" 還是有可能不見的!
七樓講的最客觀、公正

按你說的,'阿祖'縱使當時每筆土地的持分都是全部,但是繼承是公同共有,縱使有辦理繼承沒有辦理分割,還是不能處分,只要有人不蓋章,別人都別想處理那塊土地,或是有人跑路找不到人,光分割就很頭大,而且土地若有被占用的情形,光是訴訟分割共有物、拆屋還地、強制執行、變價拍賣,就要好多年的時間了,訴訟費、代書費如何去分都是想清楚,當然可以丟給別的繼承人去辦理,等著收錢就好。

而且就算上開事情都順利解結了,你的持分比例可能只有幾百分之一、千分之幾而已,划不划算很難說,還要去看土地的價格,之前有看過內湖的祭祀公業賣土地賣了6億多,但是有些持分小的派下員可能分才到5萬多元,雖然一路上都沒有出錢出力只有蓋個章而已,祭祀公業是多的太誇張,正常是不會有這麼多的繼承人。

印章、印鑑證明的問題,如前面的大哥所述,只是我想應該沒有人敢把印鑑證明、印鑑章交給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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