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將問題陳述與說明如下圖
麻煩懂得的大大,可否幫我解答
因地號2是公共設施保留地,無法新蓋建築物
所以原磚造平房我是拆一半,建4樓透天厝 (有合法建築物使用執照)
而另一半磚造平房,我將它保留著......
現在說我違建要拆除.......我不服啦!
boneyhsu wrote:在地政事務所整棟申請滅失?
所以原磚造平房我是拆一半,建4樓透天厝 (有合法建築物使用執照)
而另一半磚造平房,我將它保留著......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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