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請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3月的時候,委託A仲介出售房子,並簽訂一般約.
3月底該A仲介公司稱有買家出價,要簽甚麼出價證明,卻讓我們簽下委託價契約變更同意書.
((降了大約500萬,當時不疑有他,就笨笨的簽了,好後悔沒問清楚))
然後A仲介當天晚上以簡訊告知我們"已達委託價" "成交"了,要約時間簽約....
隔天我們回覆因同時有委託其他仲介賣,需要再考慮,A仲介有口頭同意可以等.
次日,因B房仲找到的買家願意出較高的價格,於是去電A仲介告知無法成交,
然後與B房仲者完成買賣合約.
結果4月,A仲介公司先寄證信函要我們出面完成買賣簽約.
我們也有找認識的人請律師回覆存證信函表示無法配合.
現在5月,A仲介公司要告我們違約,並求償委託價的4%(幾十萬元)......
這輩子沒上過法院,沒想到....哀~~~
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辦??要打給A仲介公司拜託和解賠錢了事嗎??
懇請幫忙提供意見,感謝~感謝~
5/29*************************************************************
今天到法院開調解庭,A仲介派某甲一枚(也沒帶委任狀).
我們拿出已簽約的買賣契約,並說明有電話告知A仲介無法配合簽約.
(買方斡旋書【沒簽收過】跟我們已賣出的買賣契約簽訂日期是同一天)
調解官說人家是買賣契約,你們只有出價意願書,這樣還要告嗎?
由於某甲無法決定是否撤告,所以約6月中再調解一次.
前後約20分鐘.
2013/1/7*************************************************************
第一審:敗訴,判賠1%服務費 !$#@#%%$
p.s.對方在一審判決後,居然打電話來說要和解,希望我們不要上訴.
我回答: NO~~~~跟你拚了!!
【結局】2013/7/3******************************************************
第二審(上訴):
最後,終於
===== 勝訴 確定 =====
===== 勝訴 確定 =====
p.s.本案不得再上訴(原因忘了!!)
歷時一年多的浪費生命與金錢,終於結束~~
eric92 wrote:
跪請請各位大大提供意...(恕刪)
一、太平洋如果沒有將斡旋金的單據交給你簽收,你可以表達不知情,或主張根本沒有這個買方。
(傳簡訊是沒有用的,那個知道你是真的假的)
二、你可以告知你目前的成交在他之前,所以他的案子無法成交。仲介應很難証明他的成交時間在你之前,所以這個還有的吵~
再次強調
簽名之前,請看清楚是簽了什麼
看不懂,就不要簽
怕有疑問,就帶回家看懂了或問清楚了再簽
別把簽名當成兒戲
1.一般售屋委託書不同於專任委託並無特別的約束力,僅只是授權給該公司銷售,並於"買賣成交時"付出佣金做為報酬
2.您第二次簽的所謂"委託價契約變更同意書"俗稱"契變書",但一般約就算簽了契變書也未必就要照上面的金額出售,您隨時有權力要求仲介公司停售或調整價格(這就是一般售屋屋主比較不懂的迷思)
3.請問版大您有無在委託書或意願書或要約書上簽上"屋主同意此價格售出"?若沒有!存證信函純屬恐嚇性質,您100%勝訴,不用賠償任何金額,且您已經有告知"無法成交",既然您從頭到尾都沒有同意出售,又何來的違約賠償呢?
4.提醒版大該出庭一定要出庭,想省麻煩會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是小弟的切身經驗
另外幫您銷售成交的仲介經紀應該也會幫您處理這類的事務才對啊?收了佣金後續服務就全部忘光光?
以上建議提供給版大參考,希望能解決您的困擾及問題
只要屋主你本人沒有:
(1)和太平洋房屋有書面上協議要如期簽訂買賣成交的約定。(台語說的照聘不照走)
(2)你有向太平洋房屋那邊收斡旋金或訂金並簽字。
再說簽一般約表示A仲介可以賣,B仲介也可以賣...C、D、E仲介都可以,
誰有本事先賣先贏呀!今天A仲介賣出去了,
其它仲介只能乾瞪眼而己呀,沒品的仲介才會用法律來牽制對方。
綜合以上,所有買賣(不限於房地產)應都是要以雙方見面簽字後,以雙方簽字內容為準的,
才表示雙方都是情同意合成交的。
況且樓上也有大大提到,可以找幫你們成交的那間仲介去和他們談,同行和同行間玩什麼把戲,
同行一定看的出來的呀,未必要上法院才能解決,即然幫你們成交的仲介收了服務費當然也要做好"售後服務"了。(不然仲介幹假的呀囧)
屋主在教你一招吧,若遇到這類的買賣糾紛光找消基會,人家業者還不一定會怕你唷,
你就和他說我要找記者來,這樣業者至少會有所顧忌!至少業者都會愛惜自家的商譽。
當然了,凡事見好就收,就看屋主你自己怎麼拿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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