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於管理費水費電費的問題..

請一陣子有買了一間在社區的屋子,因可能短時間無法入住(或使用),在完全無法使用(入住)的狀況下,是否可主張暫不繳交管理費及水電費??(電費是不是有公設共同負擔的問題??)
2012-04-21 19:50 發佈
依你們大樓管理規章而定;有些會在管理費上有打折或少個幾百元的優惠;
有的則是空屋跟有住皆收同樣的費用

情況不一,一切依管理規章而定。

你可以主張不繳(有些管理催收不嚴謹的,可能就會如你所願),
但如果管委會堅持依照管理規章行事的話;在法律上,管委會贏面較大(幾乎穩贏)

lucifer076 wrote:
請一陣子有買了一間在...(恕刪)
所以這就是所謂的”特別法”衡優於”普通法”囉!?
當然要繳,繳多繳少罷了!
憑什麼可以不繳?
那掃地的可以不掃你家門口嗎?
警衛看到你家好像有異狀可以不用查一下嗎?
或是可以不用通知你嗎?
如果有信件可以不代收嗎?
.....
所以囉,多少還是要繳點吧!
lucifer076 wrote:
請一陣子有買了一間在...(恕刪)

管理費當然要繳,連建商還沒賣出去的一樣要繳,
水電費就比較好處理,去申請停用拆表就連公共分攤都一起取消掉,
只是沒水沒電非常不方便......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