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集"權我家也在都更 不過建商就算過了85%他們也不敢卯然行動建商很尊重住戶不過去年也100%簽過我想都更重化手續繁雜 可能關節都疏通過一次不想再花錢吧 (再送件變數很大部大可能依之前條件過關)好先生也不選了 跟他老子一樣"我就是最大沒的商量"
版主警告不同意都更的住家要當心了,我相信是好意。但以這次的文林苑事件主要爭點是在於"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的正當性問題。強拆的條件若未成立的話,建商還是沒辦法請臺北市政府執行拆除的。
條件?錢多的說了算王家人 住的可是天厝地可是自己的 不想都更 不行嗎?這樣 都可以被強拆了這房子 要是姓蔡的 姓郭的 姓王的這房子 那個姓郝的 敢拆嗎?那個姓郝的 幹的真是不錯下次記的來要選他 都更暗 一定執行的很完美台北市 會更好的安心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