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著糖衣的毒藥--40年期房貸 金管會籲控管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昨天指出,依銀行法38條規定,一般房貸最高承作年限為30年,不過若是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的貸款,則不在此限。換言之,自用住宅房貸的年限不受30年的限制,但銀行必須審慎控管、留意風險。

官員指出,房貸要拉長到40年之久,代表房貸戶本身的經濟狀況不夠好,或者是因為近年房價高漲、導致房貸戶難以負擔,必須拉長房貸年限以減少每月繳款金額。因此,銀行有義務告知客戶相關風險,包括年限、利率變動等,提醒客戶量力而為。

不願具名的金融業高層表示,還款期若延長,每月房貸雖繳得較少,但總利息支出會高很多。土銀主管表示,首購族目前就可至銀行承貸40年期的房貸,實務上在承作時,會依借款人還款能力及擔保品狀況等個別狀況來考量,目前選擇40年房貸方案的客戶非常少,大多是因為還不出房貸才不得不將房貸中途換約為40年期。畢竟,40年很長、利息負擔也會加重,「等於一輩子要當屋奴,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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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有人的腦子不是用來裝豆腐

40年貸 根本就是屋奴條款+賣身契

居然有人認為是德政

貸20年 有困難 還能延一延

貸40年 有困難 直接就法拍了

若拍不要好價錢 差額還是要你還變成債務(不只房子沒了再加上負債)

然後債務跟你一輩子 至死方休

介之慎之

2012-03-24 17:30 發佈
這政策的確是將高房價轉嫁給人民,但人生沒有多少個10年20年可以等待房價降溫,加上資訊不對稱,很多人會以為政府是”德政”就跳下去買房了.. 居住正義目前還是淪為口號..

六羽 wrote: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
............................
總算有人的腦子不是用來裝豆腐

40年貸 根本就是屋奴條款+賣身契

居然有人認為是德政..........
(恕刪)


會使用它就是良方
亂用它就是毒藥

又不是叫人四十年不能賣屋..

多一個選擇也不錯,小心評估就是



n123107910 wrote:
會使用它就是良方
亂用它就是毒藥

又不是叫人四十年不能賣屋..

多一個選擇也不錯,小心評估就是


中肯!

不知道大家是在恐慌什麼?它是選擇題又不是必選題。

su400 wrote:
中肯!不知道大家是在...(恕刪)

長期還是會有很大影響的
投資客大可以找一票人頭
本來養房壓力就可以減輕不少
反正最終還是要找一隻老鼠背

這個政策很容易就成為投資客操作的手段
一般人民也無法享受
以40年來論,人生最黃金的時期就在30歲左右
40年後就70歲,一般人根本就不會選擇繳40年
而最需要月繳輕鬆的
又普遍是年齡偏高的弱勢族群
根本沒資格申貸
如果以退休年齡來算
要25歲前就要選擇40年房貸才繳的完
25歲有的人連另一半還沒個影子
家庭還沒成型,怎麼購屋??

這個40年房貸
怎麼看都是為特定人士設計的

這個政府
不想辦法減低人民的壓力
卻想出這種禍延子孫的政策
真是沒救了
首先,40年期房貸,跟房價的漲跌,沒什麼關係,我也沒支持40年期房貸,不過它只是一種選擇.

其次你當然是這麼說,你只剩100萬貸款.

而且你自己怎麼說的,不會那麼快還完,手頭有錢可以先投資.

現在又來反對40年房貸,讓買方趕快還完,自己確不還完,有投資股票基金大賺,這邏輯不通.

況且你是住文山區47P豪宅大戶,有錢人,有錢不還買股票,賺大錢,讓窮人沒日沒夜的工作還錢

錯過股票好幾次的大波段的賺錢良機,自己賺的爽歪歪.

有看過窮爸爸,富爸爸的人都不會支持你這種奇怪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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