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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實價登記,實價課稅的問題.........

假設年收入200萬(夫妻均100萬)的四口之家,

一年課稅約127000元

如果,他們買了一間房子,買時是2000萬

經過了二年變成2200萬(微漲),漲的部份200萬納入個人所得計算

當年的稅金如果全部合併申報,變成627200

如果將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應納稅額445680

也就是說,房子的稅金約為445680-127000=318680

約佔獲利的16%

但如果,他們放了十年,變成了3400萬

漲的部份也納入所得計算

就算原有所得不變的話一樣夫妻共200萬

將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應納稅額也將高達5067480

也就是說房子的稅金部份佔了5067480-127000=4940480

約佔獲利的35%

這個數字告訴我們什麼??

愈是長線持有,你要繳的稅的百分比愈多??

所以如果依實價課稅的精神,為了避稅,就是要短線交易?避免課稅級距進入40%???

當然,如果年收入原先就在40%級距的人,長短都一樣,房價所得都是40%

但如果不是的話,那不就變相鼓勵人炒短線?

以上請達人說明
2012-03-04 1: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架空式的思考好像是十年前提出來還有點意思…
可惜的是以前能這樣子漲幅跟不會課什麼稅本就脫不了關係。
現在也不算真正有在課稅吧?
覺得擺兩年一定會漲價的東西怎課稅應該還是因為這東西真正有讓人賺到那麼多囉…
但這既然只是架空而成的假設
算式也就是那麼樣單純了
真這樣子美好的避險投資
多多益善何必去計較那一點點的稅?
就以你列舉的數字來說:
2年 稅16% ---> 平均1年8%
10年稅 40% ---> 平均1年4%
長期持有並沒有相對不划算..
不過這純粹是依據你列舉的數字,數字換一換,結果很可能又不一樣了..
討論這個實在沒啥意義..

我想實價課稅的重點在於讓有財產交易所得的人吐點出來~
而不是把國家的稅收都放在薪資所得上~
我沒有簽名檔.
stephen02 wrote:
愈是長線持有,你要繳的稅的百分比愈多??(恕刪)


現在不動產交易所得 就要報了 只是申報價與實際價不同 所以一般人不覺得痛

稅制確實有問題 不動產交易所得與增值稅 都對長期持有增值者不利

一般人扣除額都不會刻意規劃 有錢人扣除額 抵扣額都是專業人士在做 真的很行

現行綜所稅的"最低稅賦制" 有高額門檻 一般人不會超過 若實價課稅引用這精神會比較公平

stephen02 wrote:
假設年收入200萬(...(恕刪)

都照你的算法。
兩年獲利兩百萬,繳稅32萬,十年獲利1400萬,繳500萬稅,在完全沒有付出任何勞力,只憑國土規劃,用錢賺錢,這樣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這個數字告訴我們什麼??
賺得多,稅繳得也多,應該很合理吧。

harjan wrote:
2年 稅16% ---> 平均1年8%
10年稅 40% ---> 平均1年4%
...(恕刪)


你還是再重算一下吧

算算第一個的稅和第二個的稅那個繳的比較多


龍石 wrote:
都照你的算法。
兩年獲利兩百萬,繳稅32萬,十年獲利1400萬,繳500萬稅,在完全沒有付出任何勞力,只憑國土規劃,用錢賺錢,這樣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這個數字告訴我們什麼??
賺得多,稅繳得也多,應該很合理吧。...(恕刪)


看來你也沒有搞懂

重點在於

一個人如果十年內每兩年買賣一次居然比十年才買賣一次繳的稅少

你認為公平嗎?

那不就是要大家盡量短期交易???

凸天行 wrote:
架空式的思考好像是十...(恕刪)


重點不在於是不是真的會這樣漲

重點在於如果這樣漲的話,反而會變相鼓勵短線操作

(因為稅制為累進稅,級距不會超過)

stephen02 wrote:
重點不在於是不是真的...(恕刪)


如果實價課稅+資本利得稅後,會增加大量稅源,那現行的級距肯定要調整了...只是夾在稅改中間的我們,會比較尷尬,要選擇恰當的時機靈活處理資產...
那建議實價課稅下可以有多一個選擇,
就是兩年以上的房產交易所得可以分年計入報稅,
也就是說假設買入1000萬,五年後賣出是1500萬,
那照大大的說法年所得兩百萬,
就可以採分年計算五年都是100萬,或是一次計算500萬報稅,
這樣不是就行了,也讓人覺得要持有久一點比較有利。
辦法是人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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