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房子的所有權人是王先生有貸款30年已繳5-6年,李小姐是配偶(擔保人),
請問一下,在貸款還沒還清的情況下(債權不轉移),王先生可以將房屋過戶給李小姐嗎?
也就是王先生繼續繳貸款,然後把房子過戶給李小姐,
麻煩各位先進指點,謝謝!
這牽涉到王先生與小三的事情(累犯),我不是當事人,
會這麼問是希望未來王先生如果再犯,起碼李小姐還有間房屋可以住。
不然到時候,孩子也拉拔大了,不需要這個"台灣瑪麗亞"的時候,
被掃地出門就糟了
謝謝這位大哥的回覆,
所以房子要過戶,貸款契約要重簽?沒擔保品(房子)利息不是很高嗎?
ICSI wrote:
過戶就算產權移轉,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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