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有5人共同持有甲(建地).乙(農地)兩地(兩地相鄰),
其中A持有甲1/2.乙1/2,
B.C.D各持有甲1/8.乙1/6,
E持有甲1/8,
不久前B將甲1/8.乙1/6出售給F,
現在F上法院要求強制分割,
請問以下事項
1.受告知訴訟人是做什麼的?
2.有提供分割方案,但是只有ABCE的名子和規劃道路,
沒有F?也沒有留白的地方?這是怎麼回事?
3.對分割方式有異議,要如何提出?又要提出什麼?
(自己畫一張分割方案法官會考慮嗎?)
目前可確定所有人都有分割的意願,
但是BCDE的祖厝(違建,但有人住)在甲地上,
現在怕法院剛好分割到有祖厝的地方,
所以上來請教各位,謝謝!!
補充:ABCDE都很窮,所以不可能向F購買回來,
地不大,位置也不好,所以建商也沒興趣。

灰色為現有道路,下方的道路為水溝路,勉強可通行小轎車,
紅色為祖厝所在地,紫色為規劃道路(泥土路現可通行)
左右下方均為其他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