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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dawebber wrote:
其實小弟認為實價課稅...其實是現在大部份只有一間房子自住的人
都在補貼住豪宅的有錢人,很多好地段房子和地的建商和投資客。
所以實價課稅是大部份人都減稅。
建商急著跳腳,因為只有他的稅變重了。(恕刪)
我也支持實價課稅,但是懲罰開發商並不是這個制度的本意
雖然我也蠻贊成適度的逞罰開發商拉抬存貨價值的惡劣行為,但是您的邏輯或有以下致命問題
1. 如果實價指的是最新行情,以最新行情的評比去對持有或使用者課稅,立刻發生的是對租屋市場衝擊
還是政府要逞罰出租行為? 提高租用成本來活絡交易?
2. 如果實價是針對交易行為,持有和使用又要回到公告嗎?還是成本?
3. 如果實價不先針對[房.地拆帳比]最出有效規則,一切空談...連交易課稅都有困難,建商也納涼看戲
4. [空地稅,空屋稅,商用不動產稅]的配套,才是關鍵吧
4. 大家都可以選擇在所有不動產中,高價值的辦自用,低價值的放著...政府要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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