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到某篇文章
有位版友因為房仲報價太高而自行去找屋主談
結果屋主的開價根本就比房仲報價整個少將近50萬左右
該版友苦惱是否能自行與該屋主購買
卻擔心被房仲業者提告
台灣目前法令採單一房仲即可負責買賣雙方之交涉
此結構之弊端不言而喻
而該版友之文章也間接證明了想提高佣金收入的絕大多數房仲業者
正是鬧區房價居高不下的最大幫凶之一
目前的房仲佣金法令不知是學哪一國的?
理論上房仲既然同時代表買賣雙方
就職業道德來說理當顧及雙方之利益
但職業道德在某些行業來說連個屁都不如
在目前制度的幫助之下仲介可以盡量開高賣高
並且還有背信跟競業條款可以保護業者
大家都知道法令一改房價漲勢一定可以減緩甚至回歸正常
至少可以符合國民所得及物價指數漲幅的範圍之內
例如:交易資訊透明化,合以房屋實實際地坪來規律房仲業佣金,並將佣金上下限規定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使業者仍能依照工作之比例及實際市場價值獲得相對之報酬。(現今之法規較偏向依業者擬造之市場價值獲得報酬)
若採美國之體系由買賣雙方各派一仲介去交涉
似乎也可以是改革的方向之一
但看美國的房地產市場在前幾年似乎也是造成不少銀行呆帳?
差點把美國銀行都搞倒閉了......
小弟承認這是抱怨文
近期跟幾個長輩談起都說現在台北市的房子
已經不是有錢人就能買的起了
如果不是很幸運的能再20年前就布局的人
現在就算是一個剛升任的外科主治醫師
也未必能在台北買一間讓一家人舒舒服服住進去的房子
目前這個完全偏向買方的法令20年來到今天都沒看到修改的可能
我想是因為當政者在台北市多都有兩棟以上的房產吧
那些立委、市議員.......哪個出來選舉不花錢?
選上了當然要設法維持自身的利益在去幫助民眾.....吧?
小弟不成熟的看法
歡迎大家多多討論但是請勿謾罵或人身攻擊
感謝
如果是 屋主 與 很多仲介都可以賣的 一般委託約
就會有樓主所說遇到的問題
因為屋主也會 為了搶客戶 想自己賣而打著自己的 底價與仲介一起競爭
,少數的買方消費者也會為了省仲介費用,希望仲介介紹他一手消息卻
想規避服務費。
2.多年的仲介經驗,成交價格 高 對仲介幫助並不大,因為只收取法定規範內的費用
重要的是要可以 成交 若只是一昧的想要提高價格,影響到了成交的時機點,
是三方的全盤損失 連一元都沒有。
3.抬高房價,最大的兇手是 投資客,與政府單位的政策
這幾年投資客短期買賣佔了超過市場超過一半的比例
投資客 買低於行情,為了賣高於行情他就裝潢整理 架高成交的單價,成交行情中
卻很少會提及是否有高級裝潢,台灣這幾年能狂漲成這樣,也是拜投資客所賜
但沒有人知道,到底他是不是投資客,反正買來 有賺錢就是想賣,金融風暴後
更多人 把股市戰場 轉到 房市戰場,而政府單為怕得罪有錢人,政策上也是兩難
4.目前小弟心中最的的希望就是房價可以合理的下修,因為主流的客戶群已經無能力
購屋,雖然推出了奢侈稅,但他卻重挫成交量,而房價也沒明顯下修
若能 保住能交量又能讓房價下修,這樣的政府才能讓 大家歌德萬年
5.這兩三年來,不動產亂漲一通 熱到不行,懂得 不懂得
只要有錢的,就來開一家仲介 到處加盟,弄到 房屋公司 比超商多
也因為不專業,只為了成交 破壞了 房仲的聲譽,影響甚大
這一波 寒冬夾帶著全球性的經濟問題 希望可以將不好的仲介 趕快給淘汰掉
等待房價 回歸市場的正常面,大家才能長長久久的 生存下去
有錢的富有人們 你們已經是上天券顧的一群,不要再說房價便宜 或還希望上漲
台灣人 的基本工資,並沒有上漲,一個月只賺兩三萬的人是很多的
語重心長 打了這麼多,只希望讓大家知道,這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情是絕對的
仲介 只有優質的 可以存活這麼多年,並非全部都是有問題的,買賣房屋
找到直得信任的專員,才能讓你多一位好朋友,反之就是多了一個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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