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剛好在台北談都更(還在畫定單元)...建商說是都更..他也傾向同意...結果最近送來一份合建企畫書...朋友看了條約覺得內容很多不合理...條件也寫得很死..且簽下去就都沒有反悔的餘地...我根據網路查詢看起來好像就是都更假權變真合建...如果朋友不簽合建契約..那想走權利變換可以嗎???如果單元內很多人都簽了合建契約了....那怎麼辦....
印象中.是可以的只是,有時權變的結果未必會比私約好 權變有時51(地主):49(建商),審議會議也會通過走權變對地主比較有保障,不管是信託,審議會議(建商每幾個月要回報工程進度到市府),土增稅的減免應該沒人不想走權變可以請建商算一下如果不簽私約,算一下權變的給你朋友看看不過私約幾乎都是可以談的,也可以提看看所謂的不合理是哪些
教大家如何跟建商談都更其實很簡單 不管是房地或是獎勵 通通拿出來按照比例分 6:4 4:6 65:35 35:65之類的再來每一個都更案都是假權變真合建有些案子 建商會採用二擇一的方式跟地主簽約也就是協議合建跟權利變換哪個好 就用哪個作為基準這才是比較公平的做法 給各位正在談都更的參考有都更問題可以互相交流一下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