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和仲介接觸不太愉快的經驗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高手
仲介這樣的做法 是合法的嗎
還是這個仲介 已經做出了非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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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買了一棟房子
看房子的階段
一開始仲介就說之前有投資客已經出價到1050
所以低於1050 就不用去談了
後來我出價1090 仲介費要約書上寫的是 一趴(總價就是1100整)
結果仲介去和屋主談
成交價 1070
仲介說賣方沒有給仲介費 (交屋之後我問賣方 賣方說給了仲介費用10萬)
但是仲介還是要我給他 30萬的仲介費用
所以我除了1070的房屋費用 還給了仲介30萬的費用
請問 我是不是多給了 仲介費用
這是去年年底的事情了
如果我真的多給了 要如何追討回來
後來屋主告訴我 我才知道
我在買房的同時 仲介和賣方簽約的賣屋時間 已經終止了
所以這整個過程 都讓我覺得迷惑
麻煩 請板上高手為我解答
究竟我付出30萬的仲介費是否合理
如果不合理 我應該付多少仲介費用
如果我有多付 應該如何追討回來
謝謝
TCR8807 wrote:
這也是和仲介接觸不太...(恕刪)
賣方4%買方1%-2%,底價1070的話實質上要看賣方仲介費是給到%,這部分就算10萬也只有1%所以買方負擔賣方服務費也沒錯............
只能說你的這間賣方貪婪,也沒辦法抱怨,想賣又不想出服務費用要買方承擔.
另外,%與否關鍵在於2方,你只要回答你個人不貪心就好,買方買便宜賣方想賣高又有時想要折服務費用,那我們仲介能做的也只能2邊撮合罷了,抱怨到仲介實際狀態是如何不清楚,實際上很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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