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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的道路的問題?

後面的住戶是無尾巷,他們巷底設了一個停車場,
我們家的土地有臨另一個道路他們為了方便私自開了一條到停車場的道路,
那條路有10-12年了後來我們土地重量測才發現,
我們要收回行不行,
去過市政府都發局問過回答那不是都市計劃的使用巷道,
既成巷道的認定是要市政府認定才是嗎?
還是要走過幾年才是他們設的停車場是沒有申請的這點我確定,
是地主空地讓他們停的租約是他們收路是走我們家的,
裡面的有幾戶現在會也會從這條路出入
我圍起來只是車子無法從那裡進入,機車能過這樣我會可以圍起來嗎?
本來是不想打算走到這條路的,是他們有一個奇零地是有在我們家門口約1.5平方公尺
我們本想用他們使用道路的地去跟他交換那個奇零地,他們給我的回覆路他們照用
那個奇零地要跟他們買1.5平方公尺的土地是後面三戶住戶共同持分的,其實有那塊對我們根本沒影響我們出入
只是我們想好好解決這件事,路真的是走久就是他們的嗎?
2011-10-06 14:31 發佈
如果有其他路可以走,你是可以收回的。

公眾通行巷道之認定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且依行政法院76年6月判字第1077號判例釋示:「巷道必須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始構成公眾通行道路,又所謂公眾通行乃指供2戶以上通行之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2條規定,係為辦理建築線指定及申請建築之使用,並無涉及民法787條「袋地通行證」、788條「開路通行權」糾紛,若巷道如確屬該戶唯一出路,應請協調土地合併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沒錯我認同,這是每個都有的權利
所以還沒讓他們走超過20年我是可收回了~~~
年限還沒到~~~那我要發個存證信函給他們通知我要收回嗎?

MP543 wrote:
所以還沒讓他們走超過...(恕刪)


先決條件:
1.有其他道路可用
2.未使用超過20年

你寄存證信函要寄給誰啊!!
直接封起來囉!
寫明"私人土地,請勿進入"。
有問題他們會來找你的,講道理的就會走別條路,不講理的會上門吵一架,惡霸會視而不見,甚至侵門踏戶。
那假設是封閉式社區, 出入口只有1個, 不過社區內有很多條路可達住戶家, 只是所有道路的所有權屬於A, 非住戶.
A可禁止住戶通行/開挖/修補道路嗎?

amitychen wrote:
如果有其他路可以走,...(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我們不要讓他們走~~我們要圍起來那幾戶住戶~~我們要圍起來他們說要叫警察來~~
我們之前有跟他們說你們真的要走把那塊土地買起來~~~他們說不要一定要走不用錢的
他們真的很盧~~~~

MP543 wrote:
我們不要讓他們走~~...(恕刪)


相關文件準備好圍起來就對了
找警察找議員又何妨?
我們圍起來了現在他們在簽連署信要求這條路~~

連署有用嗎???

有一個住戶提議大家集資要買我們的土地做路~~

其他的住戶聽到要出錢~~~一堆人就改口他們不走這條路~~

連署不要錢的他們多多益善~~~要錢沒人要走~~

那我家的土地好像不是用錢買的~~~

別理他們了,有本事就不會連署,直接告你就好,就是告不到你,才想用輿論壓力,這是沒用的。等他們繞習慣了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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