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的住戶是無尾巷,他們巷底設了一個停車場,
我們家的土地有臨另一個道路他們為了方便私自開了一條到停車場的道路,
那條路有10-12年了後來我們土地重量測才發現,
我們要收回行不行,
去過市政府都發局問過回答那不是都市計劃的使用巷道,
既成巷道的認定是要市政府認定才是嗎?
還是要走過幾年才是他們設的停車場是沒有申請的這點我確定,
是地主空地讓他們停的租約是他們收路是走我們家的,
裡面的有幾戶現在會也會從這條路出入
我圍起來只是車子無法從那裡進入,機車能過這樣我會可以圍起來嗎?
本來是不想打算走到這條路的,是他們有一個奇零地是有在我們家門口約1.5平方公尺
我們本想用他們使用道路的地去跟他交換那個奇零地,他們給我的回覆路他們照用
那個奇零地要跟他們買1.5平方公尺的土地是後面三戶住戶共同持分的,其實有那塊對我們根本沒影響我們出入
只是我們想好好解決這件事,路真的是走久就是他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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