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待過永慶房屋直營店一個月後離職,記得之前有簽約還要房屋擔保裡面有條規定是離職後一定的時間內不能去其他家仲介公司,請問是多久?? 不然會被罰幾百萬的樣子 因為當時簽約沒有一份在我這邊,現在找到一間房屋仲介的內勤想要應徵
學長據我所知只要你不要帶走客戶或是另外開業會損及公司利害關係的情況就不會被罰雖然我不知道你是為了什麼原因離職的繼然對房仲有興趣,為何當初不請調其它單位就好永慶工作氣氛很好耶,怎麼會捨得離開但還是祝福你一切順利
空空如也 wrote:你只會賣房子嗎?那你...(恕刪) 至於上班氣氛好不好不予評論,我也不只會賣房子,現在就是看到信義路上那間有內勤工作可以做待遇也算不錯所以打算去試試看,而不是做人人罵的要死的經紀人員~~~~ 所以是想詢問版上還在職的"永慶直營店"人員,關於合約我也實在沒印象我這邊有沒有因為目前找不到了
唬爛你的...競業條款在版上已經講到爛了...競業條款裡 如果你要限制員工多久不能待在某行業 就必須補償這個期限同額的薪資損失...比如說 兩年內不准去同業 那他起碼要給你個一兩百萬補償...有公司會給嗎?有 但很少 通常是給那些真正有核心技術的科技業員工...其他行業少見...之前鴻海也這樣告過離職員工 結果當然是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