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heineken2 wrote:正常來說,買新農地,...(恕刪) 您所謂的名下兩塊地是否兩塊地是在一起的呢?如果兩塊地是緊鄰的狀況可以辦理"合併"成同一個"地號"就能新蓋農舍,如上位大大所說以前是可以所謂建蔽率移轉但現在不行,所以如果您兩塊地是屬於"新農地"且都不滿756坪又不是緊鄰的狀況無法辦理合併那就沒辦法了
skyheineken2 wrote:正常來說,買新農地,...(恕刪) 兩塊地必需合併成一筆地號,才能申請,而且持有日期要從合併完成登記的日期開始算起兩年,前一陣子詢問農委會水保局的人員,他是這樣回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