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物件不錯,於是下了斡旋出價
隔天仲介就說希望我與屋主到他們辦公室談...
可以出來談這是表示出價很接近嗎?
好奇的是如果價格已經達到賣方底價加上合理佣金,仲介還會玩這套嗎?直接電話說賣方已經OK不就好了(馬上斡旋金變定金),還需要出來談好在多拉一點買方價格嗎(變數增加,買方不想買了...)?
現在約了某天早上...仲介還說屋主那天中午就要到台北去,所以只能早上去
感覺仲介都會這樣說,簽約當日在台北就說屋主要去高雄,在高雄就說屋主要去台北...這是為何?
還叫我要帶10萬,身份證, 印章...
說只要一談成共識,馬上要簽約...
好像一副一定成交了,讓我更覺得是不是我出價太高阿...

有點想下狀況給仲介:停止斡旋...反正屋主還沒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