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媽媽本來某某人壽保險 九十萬 六年期買可以領105萬 結果期滿的前一年
業務員及其長官勸我媽 更換保險投資標的 並保證三年後投資報酬率一定超過105萬 否則將賠償給我媽
並寫下證明 以示負責
結果到七月三十一日期買 淨值卻只剩下五十幾萬
我媽找在年初就準備告他 到達日期後 我媽發存證信函 並查他房子 卻還有貸款欠幾百萬
1.我可以告保險公司嗎? 其業務長官已離職 但業務還在 保證還本證明 業務所簽 我媽發現 這個投資
一開始 就先被扣了15萬左右 給業務拿走了
2.經查 該業務房子土地還有殘值 但是難預估有多少 請問我在法律上可以 如何處理
3.現在再調整委員會 如何處理比較好
業務員本來就是要賺業績獎金, 你的死活他才不管
這種業務員講的話能信, X也就能吃了~
業務員提出的更換保險單, 真正對消費者有利的實在很少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基本上你去金管會反應,金管會就會向保險公司施壓,
至於那15萬,我想妳的指的是你們的本金被扣了15萬,
基本上投資型保單都要扣除所謂的基本費用,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被扣,
這點可能業務當時刻意忽略,或略過不提,這點是他們的疏忽,
再來基本上,千萬不要相信業務可以去保證什麼獲利,投資型保單就是投資基金,
這個項目肯定是有賺有賠,沒有任何一個業務厲害到可以去跟你保證投報率,
真的那麼神他就不用當業務,目前事情已經發生了,基本上進到調解委員會,
就是幫你們雙方去做和解,但是看你敘述的狀況,他應該也沒那麼多錢,
我想應該還是要進入司法程序,才有可能把錢拿回來,也祝樓主能夠順利把錢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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