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
我一位隔壁的鄰居,他把他自己的 身份證,私章,戶口名簿
這三樣東西交給了他的弟弟,而我這位鄰居他擁有一些不動產 土地和房子 在自己名下
想請教:
1. 若有這三樣東西,是否可以辦理不動產轉移,如過戶 房子、土地?
2. 若有這三樣東西,可以去借錢,讓我鄰居背上債務?
3. 印鑑證明是否可以經由他人代辦? 還是一定要親自前往申請?
4. 若有以上情形發生,而本人不清楚有這些事情,是否可以經由何種管道去查詢得知呢?
請各位不吝息分享經驗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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