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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投資客現原形

我們是鍾議員記者會上受害的小陳及投資者們。

在100-5-17記者會後,黃家進透過自己的投資論壇及友好的媒體,不斷的始口否認並保證「絕無恐嚇」一些前投資
者的同時,檢察官已著手偵查,並於100年5月24日偵查終結,正式以刑法「恐嚇危安罪」起訴黃家進(即帥過頭)

附上檢察官的起訴書,及我們的部落格連結,提供一些想透過他投資房地產的朋友參考,務必小心,以我們慘痛的經驗為誡!



PS.吊詭的是,黃家進被正式起訴之後,我們主動聯絡那些喜歡報導黃家進(帥過頭)媒體朋友們,並詢問有無興趣
將起訴的事情報導給社會大眾知道,沒想到,全都興趣缺缺,至於是哪些媒體,我想大家都知道哪幾家特別喜歡採訪黃家進就可以得知。其實足以見得,一般社會大眾所接受到的資訊大部分是相當不對稱的,因為媒體要的並非全是平衡報導,牠們著眼點是一則新聞有無爆點,而不是對社會大眾有沒有利!故我們希望,能有更多的網友做做功德,努力轉寄此文,也不要讓此文沉下去,謝謝!

我們覺得更扯的一個媒體是公*電視「誰來*餐」這個節目,一向是提供給小朋友、幫助弱勢朋友圓夢的節目,竟然會淪落到幫「黑心投資客」圓夢,實在讓人對此電視台的節目製作管控品質大打折扣。

部落格連結:http://saythetruths.pixnet.net/blog
事件始末:http://saythetruths.pixnet.net/blog/post/60815469
黃家進恐嚇錄音連結:http://saythetruths.pixnet.net/blog/post/60618309



黑心投資客現原形
黑心投資客現原形

以上文字句句屬實並願負法律責任。
2011-06-15 14: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黑心投資客
記者沒有興趣的原因是太複雜了
像你這篇圖文並茂的
結果還是什麼資訊都沒有釋出
能不能簡單一兩句話讓老百姓了解發生什麼事呢

異鄉苦工 wrote:
記者沒有興趣的原因是...(恕刪)


本篇文章想告訴大家的是黃家進(帥過頭)確實有恐嚇以前投入他的投資案的股東因而被起訴,因為他始口否認沒有恐嚇情事發生,至於其他事情的始末,如詐欺、欠錢不還等,建議「異鄉苦工」大大撥冗看一下部落格即可得知http://saythetruths.pixnet.net/blog/post/60815469
你知道嗎,我是記者的話,我不會對一各只有提起公訴而且恐嚇罪並且沒有舉證效力的新聞有興趣......


還是回到某篇說的,心態可議的人發文心態也很可議

saythetruths wrote:
我們是鍾議員記者會上...(恕刪)


投資就是有風險.對於這種投資房事..好聽叫投資,難聽叫炒作...

在我看來就是..分贓不均..不然就是要黑吃黑..沒什麼好同情的..

沒爆點,記者當然沒興趣,記者是要聞到血腥味,才會有興趣!

你沒先抓隻雞,來祭旗,誰會理你~


saythetruths wrote:
本篇文章想告訴大家的是黃家進(帥過頭)確實有恐嚇以前投入他的投資案的股東因而被起訴...(恕刪)


事情始末我是不清楚啦
不過檢察官起訴不代表什麼喔~~~
法官最後的裁定才有效力~~


淳樸商人 wrote:
你知道嗎,我是記者的...(恕刪)


哦,「淳樸商人」大大您的觀點還蠻特別的,我們尊重您!

不過有關您說「恐嚇罪並且沒有舉證效力…」這點我們一定要跟大家說明清楚:檢察官乃是代表國家抓犯罪人的角色,當其對某人(不論自然人或法人)提起公訴時,他所搜集的證據必須足認有相當的證據能力才會提起公訴的,否則,通常會為不起訴處分(罪輕者且犯後態度良好者,也有獲緩起訴處分的),既然此恐嚇案檢座會起訴,當然是有確切的證據掌握在其手中的。而且必須告訴社會大眾,檢察官也有評分積點制度的,他們絕對不會亂起訴一個人,因為若敗訴的話,他們的積點會被扣的,那可是影響他們的考績和升遷的。

我們不是一言堂,單純陳述事實;非常歡迎異言堂,但請勿存心誤導大眾,感激不盡!

saythetruths wrote:
哦,「淳樸商人」大大...(恕刪)


不用在那針對名稱,我向來就是很直接的.

提起公訴然後勒?我現在問了嘛,說穿了,為了一各沒意義的事情註冊發文只有3篇,你的動機我怎麼看都可以合理懷疑,我沒說錯吧,你想搞網路遊戲,你的手段太淺了,而且照你說詞,全台4大著名投資集團垮了幾各?

"遊戲有遊戲的規則,耍狠有耍狠的眉角",我點到這裡為止

莫笙仁 wrote:
投資就是有風險.對於...(恕刪)


我們沒有要誰的同情,只是將事實公諸於世,供大家未來投資時警惕,如此而已。

任何人都想透過投資進而夢想致富,我想大家都會認同這一點沒有錯吧,而我們只是因為媒體的渲染,知道了黃家進(帥過頭)這號人物,進而投入了他的投資案,但結果不是虧損,而是被其欠錢不還、恐嚇等,這不代表我們該死。更沒有什麼分贓不均、黑吃黑的事情。投資契約怎麼約定的,就該怎麼執行,這是法律所保障我們人民的權利,現在,我們只是在爭取我們應有的權利,就這麼簡單。依然感謝您的指教!

saythetruths wrote:
我們沒有要誰的同情,...(恕刪)

我還以為標題就是指內文中, 不管受害者或加害者,都是黑心投資客咧,
你不知道投資客上mobile01來取暖, 只會自取其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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