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拋磚引玉,寫出幾個親身經歷,讓大家熟習一下仲介的招數
加盟店家:東x
主要招數:假合約誘買家出價
本集內容:
最近去看了一間屋主自售的二手屋,是位於一樓的物件,除了粉刷乾淨以及幾盞藝術燈之外,是完全沒有裝潢的。
帶看的自稱是中間人,還一直確認我是不是仲介,直到我拿公司員工證明給他看,他才相信。
最後的最後,他說2週前有人出價了,但是最後反悔了,所以屋主生氣了,他說已經賣這麼便宜了還反悔,所以他要開高高給人家殺了。
實不相瞞真的是很便宜了,他說我們也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了,然後就從包包拿出簽約書來。
簽約書明明白白的寫著東森兩字,奇怪!不是說他不是仲介嗎?
的確在上面有看到當初的簽約價,等等一些筆跡,看完後就要我快點決定,畢竟他很好心"讓我看到最接近底價的契約了"。
當下看到合約書,就覺得是在下狀況,所以草草結束。
回家之後我查了一下資料,這間是法拍件,他口中最接近底價的價格和他的得標價差了120多萬(開價也才快500萬),差價高達120多萬,而且屋內無任何裝修,只有粉刷。
要賺120萬也不是不行啦!只要合乎市價賣出也是合理。
但是從拍定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還在銷售,就知道價格合理之處在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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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補上各自的真實經驗,共襄盛舉
房子的資料如下
地址:台中市立德街
屋年:16年
裝潢:客廳稍微裝潢過
開價:590萬
成交價:410萬
我們已經先付10萬當訂金,當下卻沒有代書在場
仲介告知 6/5要簽約,可是昨天臨時通知,簽約日期改為5/31,我們抱著疑問前去仲介那看看
結果,仲介利用我媽心急的心態,已經在5/30叫我媽先去簽買賣契約,還跟我媽宣稱,此文件已傳真給我們看過,但事實卻傳真成功的案件給我姊姊,並非合約內容!
有買賣房子的朋友告知我們,我們必須要求《履約保證》,今天我們向仲介提出此要求,卻回覆我們說:屋主已經賣得很便宜,且屋主為了逃稅不接受《履約保證
PS.此仲介是 惠双XX加盟店<看屋、填寫議價單、與屋主見面、簽約>每次都是不同的仲介
仲介 應該是替買家爭取更多保障,怎麼一心只想把這案件結束,難道他們的錢才是錢 我們的不是錢嗎?
主要招數:透露不實資訊
本集內容:
租屋處對面某樓貼了個售字,上面的電話正好是樓下的台灣房屋。
趁者某天天氣晴,找了仲介帶看,一進門看到這間房子裡面油漆到一半,隨口問了一下:這間房子是投資客的嗎?
仲介說:不是耶!是自住客買的,這邊釋出機會不多,屋主是要換房才要賣掉的,想說整理一下價格比較優。
呼拉一下就解散。
之後,一樣重複基本動作問問管理員和住戶一些狀況,基本上沒問題。
然後再回家調謄本,一調謄本,這位仲介就漏餡了。
根據謄本內容可知:屋主購入這間房子不到2個月,是全現金購入,無銀行貸款!
這根本就和之前說的情況不一樣啊!這很明顯就是投資客的物件,誰會用全現金購入之後,馬上就要賣掉?而且只持有2個月??
後續再去看屋,(也沒當場給他難看,只是跟仲介說:這間屋主才買了2個月就要賣掉喔?是很急嗎?
仲介說:嗯喔~~你有調謄本喔!嗯喔~~這樣喔~~沒有啦~~其實是這位屋主同時間下斡下了兩間,可是很"不幸"兩間都買到,現金不太夠所以才要賣掉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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