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土地之土地增值稅問題,有辦法減少嗎?

最近家裡一塊土地要賣,於是先算了下增值稅,因為持有26年左右,結果大概得繳80幾萬@@
問題是這塊地不大,扣掉增值稅只剩下快300萬,
我找了一下資料有個一生一次土增稅減免的,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適用一般土地,
有大大可以出點意見或解答嗎?
感激不盡
2011-02-23 23:49 發佈

carlito69520 wrote:
最近家裡一塊土地要賣...(恕刪)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平均地權條例§41條同土地稅法§34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參照。
長期持有減免稅率(持有超過20年):平均地權條例§40條同土地稅法§33條參照。

該土地分區用途不詳,僅針對自用住宅用地提醒其法令規定,其他用地法令另有規定。

有問題再問囉
感謝大大的回覆,
那麼這樣的話,必須要是自用住宅地才有用囉?
而我們現在只是空地(一般土地)的狀況應該就沒辦法減免了吧??
carlito69520 wrote:
我找了一下資料有個一生一次土增稅減免的,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適用一般土地

上面沒建物說什麼都是空談
這種那麼高的增值稅
比較建議等繼承完再賣..可以省下這筆增值稅
除非非常不好脫手
carlito69520 wrote:
那麼這樣的話,必須要是自用住宅地才有用囉?
而我們現在只是空地(一般土地)的狀況應該就沒辦法減免了吧??...(恕刪)


所謂住宅用地籠統的說就是"建地",無論有無地上建築改良物,若符合上述條文內之規定即適用優惠稅率。
然長期持有減免部分,端視登記名義人持有年限而定,故無其他條件之限制。

樓上也沒錯,繼承方式的確可免徵增值稅。

有問題再問囉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上面沒建物說什麼都是...(恕刪)

原來是這樣,那我了解了,感謝!
這塊地因為坪數不夠大比較難單獨脫手
所以才會一放就放了這麼久

omega666 wrote:
所謂住宅用地籠統的說...(恕刪)

繼承應該是沒辦法了,現在價格漲了一些,所以也打算在這時間點就賣掉
看來應該就是這樣了
omega666 wrote:
無論有無地上建築改良物
大哥建地也要有建築物才可以辦理吧...
沒地上建物怎麼辦理自用住宅...
可以說明一下嗎??
因為我爸開代書的~真的還未見過沒建物可以辦的
自用住宅還要寫一份三聯單
內容就是建物的面積及新所有權人簽名蓋章
現在晚了點~明早開店我再找那份三聯單給你看一下
自用住宅就像田地的農地農用一樣
為何叫農地農用?並不是地目是田就核準了
要先讓公所審核田地有在種植農作物
才可以向稅務局辦理提高前次免課增值稅或(有違規紀錄)不提高前次 免課增值稅

跑龍套也要找些專業的 wrote:
大哥建地也要有建築物...(恕刪)


樓上大大說的對!!!
小弟忽略土地稅法9&土地稅法34之設籍及現值限制。
資訊遺漏非常抱歉
如果價值高的話,蓋個合法鐵皮屋自住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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