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一塊土地要賣,於是先算了下增值稅,因為持有26年左右,結果大概得繳80幾萬@@問題是這塊地不大,扣掉增值稅只剩下快300萬,我找了一下資料有個一生一次土增稅減免的,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適用一般土地,有大大可以出點意見或解答嗎?感激不盡
carlito69520 wrote:最近家裡一塊土地要賣...(恕刪)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平均地權條例§41條同土地稅法§34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參照。長期持有減免稅率(持有超過20年):平均地權條例§40條同土地稅法§33條參照。該土地分區用途不詳,僅針對自用住宅用地提醒其法令規定,其他用地法令另有規定。有問題再問囉
carlito69520 wrote:我找了一下資料有個一生一次土增稅減免的,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適用一般土地 上面沒建物說什麼都是空談這種那麼高的增值稅比較建議等繼承完再賣..可以省下這筆增值稅除非非常不好脫手
carlito69520 wrote:那麼這樣的話,必須要是自用住宅地才有用囉?而我們現在只是空地(一般土地)的狀況應該就沒辦法減免了吧??...(恕刪) 所謂住宅用地籠統的說就是"建地",無論有無地上建築改良物,若符合上述條文內之規定即適用優惠稅率。然長期持有減免部分,端視登記名義人持有年限而定,故無其他條件之限制。樓上也沒錯,繼承方式的確可免徵增值稅。有問題再問囉
omega666 wrote:無論有無地上建築改良物 大哥建地也要有建築物才可以辦理吧...沒地上建物怎麼辦理自用住宅...可以說明一下嗎??因為我爸開代書的~真的還未見過沒建物可以辦的自用住宅還要寫一份三聯單內容就是建物的面積及新所有權人簽名蓋章現在晚了點~明早開店我再找那份三聯單給你看一下自用住宅就像田地的農地農用一樣為何叫農地農用?並不是地目是田就核準了要先讓公所審核田地有在種植農作物才可以向稅務局辦理提高前次免課增值稅或(有違規紀錄)不提高前次 免課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