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去年買的新屋,後來發現1F 天花板有出現壁癌的現象,有請建商處理,但是處理後不久又出現同樣的現象,後來建商處理的小姐就拜托我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總經理第一次還有接電話並回應會派人處理,但是之後就完全不接電話了,傳簡訊、語音留言都沒有回應,請問這應該要如果是好?謝謝大家。
1.找消保官2.找警察拍照存證,自己也拍照,(買相機才物超所值啊) 找警察的理由是留下第三公正人證和物證(這個最狠)(口說無憑,凡事要記得留下不可推翻的人證和物證)3.就直接寄存證信函 偶保證,那個建商會追著你跑,不必勞駕您找他,
我的方法,不必動到法律程序,基本上,是建設公司追著您跑,最好再上政府的工程管理單位投書,投書市長信箱或者縣長信箱,除非那家公司是公瞉公司,會比較麻,或者一案公司,拿到錢就快閃的,但我的方法還是有效,但不能坐在家中等著追...必須自己盯緊,
訴諸媒體???那要像上市知名公司才有效,因為還在乎面子,一案公司, 面子是什麼東西????它才不在乎啦,把合約書翻出來,找公司的統一編號和公司負責人的生份字號,準備告狀討錢了啦,因為要討錢,透過公權力,法院的聲請書上必須填上這些資料,我還慶幸自己當時看過負責人生份字號和填在契約書上,否則會比較麻煩,連對方身份證號都不知道的時侯,上法院,會先被法官大人[教育],事上就是責罵,要付錢的東西,居然連對方的身份字號都不知,沒有查證,法官會教育您,要問清楚再付錢或借錢,我那天出庭,一庭大約有三十宗案子,一半的案子,原告都不知被告的身份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