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一個問題,因為朋友的認知跟我想的不太一樣。如果父母要贈與兒子房子(說穿了就是提早過戶避遺產稅)房子價值底於300萬內,但仍剩5x萬貸款(15年)未還,朋友說他問到的是如果要過戶的話,貸款一定要先還清,可是我的想法是這不是雙方買賣,是父母無償過戶給小孩,只要父母仍願意繳貸款,銀行無權干涉對吧?畢竟他們還是有第一順位的權利(如果還款有問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