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申請房貸一定需要保人嗎 ?!
最近要增貸兼轉貸 總額約500萬
1.有的(大多數 渣打 富邦)銀行說要 保人
因為沒有財力證明 也無薪資轉帳證明
2.有的說不需要保人(台新) 並表示 要抵押的房產價值夠
重點是
借款人我媽 沒有財力證明...
且1.2提供的利率都差不多...
我想請問一下
怎麼會差這麼多呀!
謝謝
如果擔保品的價值 > 貸款金額,不能要求保人
如果擔保品的價值 < 貸款金額,保人也只需要針對貸款超額的部份作信用保證
(銀行鑑定價值500萬的房子,貸款450萬,不需要保人)
(銀行鑑定價值500萬的房子,貸款550萬,保人只需要對超額的50萬負責)
但是大多數銀行仍然會依照民間慣例要求提供保人,而且保人是貸款全額信用擔保
這樣對銀行是雙重保障(可以拿抵押品法拍,也可以找保人追討)
但是算是違反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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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正確喔!若借款人無合理收入來源,或是收入與借款金額比例明顯不合理,還是可以徵取一人為一般保證人。要不然每個遊民都跟銀行申請房貸,屆時繳不起,銀行求償無門,不就每天處理法拍就好了!
ching2481025 wrote:
不太正確喔!若借款人無合理收入來源,或是收入與借款金額比例明顯不合理,還是可以徵取一人為一般保證人。
你這個是無擔保品貸款的要件(信貸、信用卡、現金卡.....等等)
有擔保品的貸款(房貸車貸)只要擔保品的價值足夠,就算是法拍銀行也完全不吃虧
這也就是為什麼一般狀況下銀行貸款不能貸到擔保品的足額,只有7~8成左右
剩下的2~3成完全可以抵消銀行的風險
而且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拿自己的信用開玩笑
ching2481025 wrote:
要不然每個遊民都跟銀行申請房貸,屆時就算繳不起,銀行求償無門,不就每天處理法拍就好了!
如果每個遊民都有房子可以辦貸款,那台灣就真的是天堂了 ~
就算繳不起,銀行還是有房子可以法拍,哪來的求償無門?銀行可不吃虧
而且銀行身為企業,本來就需要在程序上負擔大比例的責任,處理法拍只是剛好而已,而且又不是什麼高難度的事
沒有擔保品的信貸、信用卡、現金卡才是讓銀行求償無門,之前的雙卡風暴不是假的
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前條所定之足額擔保時,不 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銀行辦理授信徵取保證人時,除前項規定外,應以一定金額為限。
未來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進行求償,其求償不足部分得就連帶保證人平 均求償之。但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
現行銀行實務中,保證人有「連帶保證人」與「一般保證人」兩種。根據銀行法規定,除非是自用住宅貸款、且足額擔保情況下,銀行不得徵連帶保證人,只能夠徵一般保證人。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大大您所指的應該是不得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但銀行對於借款人還款能力有虞時(如家管、學生等),還是可以徵“一般”保證人,與銀行法、民法並不抵觸。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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