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網路上各位高手
多年前向某知名建商A購買公寓一戶
近日來因都市更新熱
有其他建商前來洽談改建事宜
方才驚覺公寓除座落基地屬於公寓住戶所有外
基地週邊方有數塊狹長形及不規則形畸零地和既成巷道
所有權都還屬於原建商A
經過詢問
原建商A也表示將參與都市更新改建
按土地面積比例分配屋
當然住戶們都非常不爽
此公寓建案當初以高價銷售
建築品質極差又是海紗屋
現在才發現建商A竟然留了一手
保留四週畸零地沒有移轉給住戶
現在改建又要來分配
相當於被多次剝削
請問
有什麼方法可以討回公道?
建商的主張是否有理由?
例如說
建商保留周邊畸零地不移轉給公寓住戶這件事的問題
既成巷道的土地有權利參加改建分配?
畸零地是否一定要參加一起都市更新?(本基地自行改建)
感謝各位的指導
結果如下
公寓所在基地(住戶共同持分)
分區使用說明是
"第三種住宅區,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公寓前通行巷道(建商所有)
第三種住宅區 即住三
建築基地旁畸零地數筆(建商所有)
第三種住宅區
也就是說以上數筆土地都是住三
並非道路用地公共設施
且反而住戶的建築基地有地界問題
我想建商保留這幾筆土地很明顯是說不過去的
當初住戶購買時的認知都是門前是道路
且一樓還是規劃店面式、以店面價出售
通行三十年的巷道竟然是由建商所有
任誰都會有被欺騙的感覺吧
台灣建商的敗跡劣行實在是太多了
以各種方式詐騙民眾的金錢
無奈時間已久法律上難以在主張權利了
充其量只能以這個教訓告知他人
回家研究一下自家的土地
我相信民法消保法公平交易法總有一條可以治這些建商的
附帶一提
本案位在南港分局附近
建商是
吃定台灣人的某大樹金控關係企業
紅蠟筆貴族 wrote:
誰說道路用地一定會一併賣給住戶
這幾年來的建商會評估的不像早期建商多數是灌給住戶
有未來可期的畸零地公私設道路用地一定是不會徵收不會有遠景
他絕得有未來可期的地他頂多建築法規配合可給蓋就好
留自己名下就像樂透一樣
一但中都是很驚人的
至於戶能怎樣...沒法怎樣
因為建商是無償給大家使用多年
你拿他沒輒
除非有某些法律定義是您站的住腳可以稍微凹一下的
方法太惡意了我無法告知您
財就是這樣...不是您的就不是您的
眼紅強求不會安全(恕刪)
我想遇到這件事
任誰都不爽
小弟建議
你可以先確認一下
這些道路用地和你所說的畸零地
是不是當初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
這個要找比較專業的建築師去確認
如果是法定空地
那這建商當初的做法就有點可議
如果是法定空地
說不定可以主張一些權利之類的
這部分可能要請高手指點
如果不是法定空地
那...
這些供大眾通行的道路
可能是當初建商大發慈悲
為了讓購屋者少繳一些地價稅
持分少一點土地
移轉的時候土地增值稅也少一點
所以沒有把社區通行的道路移轉給住戶
也可能能是為了讓社區有個聯外道路
所以把可建築用地當做道路供社區使用
這都是有可能的
基於很多的可能所以當初沒有移轉
以致於該建商在法令規定上可以參與分配
至於當初有沒有告知住戶
涉及誠信問題
時先久遠不可考
這可能要問開版大的鄰居了
如果開版大想要爭取一下自己的權益
看看要不要請教處理過類似問題的的建築師或估價師
或是直接問市政府更新處
看怎麼維護住戶的權益比較好
或是怎麼和建商協商吧
不然…
好好的改建又會遙遙無期
希望開版大的公寓改建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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