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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間透天厝,土地與建物可以分開登記給不同人嗎?

大家好

最近在研究土地法

我知道大樓是一定要登記同一人

假如我有一間透天厝,土地與建物可以分開登記給不同人嗎?

以上




2010-09-20 21:47 發佈
superaoi wrote:
最近在研究土地法

我知道大樓是一定要登記同一人

假如我有一間透天厝,土地與建物可以分開登記給不同人嗎?
...(恕刪)


>>>

大樓 , 透天厝 , 土地及建物都可以登記不同人

大樓 根據大廈管理條例

應該是不行喔!!

透天確定可以厚!!??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所有權要登記同一人...

除非是地上權..
應該可以,我姊他就是持有土地,姊夫持有建物
不過房子大概是15年前買的,不曉得規定有沒有變就是
tseng77 wrote:
應該可以,我姊他就是...(恕刪)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不行的
除非...你姐跟你姐夫買的那間房子是在古早時就蓋了
本來就已經是分開登記 那自然就可以分開買賣了
robert1124 wrote: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恕刪)


版大問的是透天喔,不是大廈公寓,應該不受那個條例規範吧
請問 如果是連棟社區透天 也是必須登記給同一人嗎
一直以來都是可以至於大廈條例規定不可以
就像法令規定不可以怎樣不可以那樣不然就怎樣
結果還是一堆人照樣做
所以法令的規定只是說你不"能"怎樣做不然會被怎樣罰的的依據
但不能這樣做不等於不可以這樣做
你想要怎麼分開登記都可以只是大廈管理條例不像政府的法一樣具有公權力
主委等是否要因此就祭出法條跟你法院公省.....我像多數都不會
因為花錢吃力不討好(花大家的公積金去打跟大家無關的權利義務誰敢做...還有誰要開庭??)
至於大廈管理條例倒不如銀行放款簽約裡的條文
比如借款後無論建物地權是否同一人.....地上權被誰設定等漏洞都在這幾年改善了
除非你不借款你如何分開設定都沒關係沒人也沒法可管
只要你想借貸銀行都會要你具簽沒租賃...沒被銀行以外地上權設定...沒土地建物不同人等等等條款
是為了你繳不出貸款法拍時所有可能的不點交全部排除



......................................................................
所有的法律都只能規定"不能"犯法不然要受制裁
但法律"不可以"阻止人不做不然世界早已天下太平
不能與不可以是很多人搞不清的一條線

紅蠟筆貴族 wrote:
一直以來都是可以至於大廈條例規定不可以
就像法令規定不可以怎樣不可以那樣不然就怎樣
結果還是一堆人照樣做


閣下可能有些誤會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立法院通過, 總統頒布的法律.

紅蠟筆貴族 wrote:
你想要怎麼分開登記都可以只是大廈管理條例不像政府的法一樣具有公權力
主委等是否要因此就祭出法條跟你法院公省.....我像多數都不會
因為花錢吃力不討好(花大家的公積金去打跟大家無關的權利義務誰敢做...還有誰要開庭??)
至於大廈管理條例倒不如銀行放款簽約裡的條文


我猜您想講得應該是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通過的"社區公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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