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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一起到行政院表達對"不動產實價登記"政策的支持嗎??

依據網路新聞指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7/4/29enn.html

引述~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全國建商公會等10多個代表昨(16)日向行政院「告狀」,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召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消保會等開會協商,最後林中森表示,強制民眾用「實價登記」沒有法源依據,不宜強制個案實價登記。內政部的實價登記政策已被行政院打一巴掌,恐胎死腹中。
我知道大家都有表達對於國家公共政策發表意見的權利,全國建商公會選擇在7月16日到行政院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新聞中的一段是這樣說的~

財政部代表回應說,不動產採實價登記和實價課稅無關,完全是二回事,用實價交易不一定會有所得。現行稅法規定,土增稅依土地公告現值課稅,如果要改用市價課稅,勢必要修法三讀通過才行。但建商商代表仍說,民眾將擔心政府未來會加稅。

我不知道建商公會是依據什麼來說自己是代表民眾,有經過公投嗎?有民調嗎?有挨家挨戶拜訪嗎?

看過版上大多數人的反應大多數是覺得這個政府真的是軟弱了,只要建商到府裡溝通一下,政策馬上為了建商改變,我想這不知道算不上官商勾結,圖利財團,殊不知坐在行政院裡的這些大官,你們的薪水是人民繳的稅(所得稅,我知道我繳很多,少繳了還會被通知補稅),還是建商給的(營業稅繳多少,我真的不知道這些大財團對國家貢獻了多少),當一個公共政策要實施前都不需完整的評估嗎?如果已有完善的考量與規劃,何以建商去溝通一下,政策馬上轉彎呢?我想這次的事件給大家上了一課,民治時代是指民眾會發出心底的怒吼,人民才真正能享有"民治"的權利。

以上,使我個人的想法,我看不下去的不是有沒有打房,不是有沒有庶民經濟,而是,我們的政府到底有沒有想讓人民有安居樂業的政策與遠見。

大家想一起到行政院表達對"不動產實價登記"政策的支持嗎??

2010-07-18 10:26 發佈
記得08年528油價無預警調漲, 只因有人在屯油想大發一筆, 搞得全國上下排隊加油, 不知多少車在怠速浪費汽油
后豐大橋斷裂, 事先就知是危橋一座, 礙於法規所以慢慢來, 結果橋沖垮了
再來88風災

只恨自己, 英文德文都不行, 搬不走, 只好繼續待著

當官的不把公信力當回事, 已經有高薪還想要更多, 明知一些法規程序有問題卻視而不見

因為同一群人還是同樣思維, 去陳情應該也只換回謝謝指教或依法辦理
行政院秘書長是誰的心腹?

果然傳言屬實.

P.S.若老馬還是笨笨的相信周圍的人,然後覺得當總統就只是簽個公文改改錯字的話~唉
+1 表達不滿. 可能要讓大家知道7/24如何集合表達.

還有時間太短會不會知道的人太少,建議可以多兩三星期的宣傳,較易達到效果。

樓主要和無殼蝸牛聯盟合作嗎?

建議可以用臉書宣傳,還有小心這文章又被認為"政治化",可能會被搬到回收區。
感謝Frank Sun 的提醒及支持
已將時間移除,先看看板上網友的支持度,再來談後續細節。
你在網上發起效力很低的....

建議你去找相關的人民團體 請他們發起 他們的行動力會比較強 也比較知道怎樣組織運動....
應該可以傳真去給大X新聞的主持人,請他們討論一下這議題~
我想比起別台,這台應該會比較有意願來臭罵一下政府官員才是
國是論壇

小弟已經到總統府網站上發言.

還不錯有照登 算有誠意

請大家踴躍去發言 讓這些官員聽到我們的聲音

我是建議向 監察院檢舉,王建宣就是因為土地增值稅下台的,我支持版大一票。

~~~~~~~~~~~~~~
空氣、土地、水是人民基本需求,不是商品不得炒作。
投資客請改炒股票或金融商品。

建商向林秘書長建議,不要「實價登記」以免房地產崩盤。
行政院團隊竟然乖乖聽話了。
其他每年繳上萬元稅金的白領階級都是笨蛋就對了。
大家一人一信向監察院檢舉林秘書長

http://www.cy.gov.tw/index.asp 網頁中間點選「陳情案件登錄」
院長信箱 http://www.cy.gov.tw/mailbox.asp
查詢陳情函 http://www.cy.gov.tw/gbook_index.asp
陳情程序說明 http://www.cy.gov.tw/businessqa.asp?bar1=12&bar2=2


以下可刪節或照貼,貼到「陳情事由」那個框框內。

陳情事由:
~~~~~~~
依據案情發生之時間、地點、相關機關或人員、事情之經過等,具體敘明事證,分段敘述:

一、事實經過(人、事、時、地、物)。
(一)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0/07/1709:00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實價登記恐夭折」。
(二)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蔡惠芳/台北報導】2010-07-13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過戶將採實價登記」。

二、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式(違反那種法令?或有何不當之處)。
(一)林秘書長針對「土地建物賣移轉契約書一律用實際成交價格填寫」乙案表示反對,變相鼓勵民眾逃漏稅。若不刪除公契價格,公契價格亦刊載於公文書,民眾偽造交易價格刊載於公文書,觸犯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文書,林秘書長身為公務員蓄意無作為涉及瀆職。而此裁決企圖掩蓋市場真實價格,導致市場機制失靈,其瀆職致生「買賣雙方聯合漲價」違背公平交易法,針對林秘書長接二連三裁決失當,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二)依據行政院通過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確實提到「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乙案,且非指區段價格,而是各筆成屋土地實際交易價格。此政策出爾反爾亦為林秘書長所扭曲,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三)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0/07/1709:00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實價登記恐夭折」內述:『全國建商公會等10多個代表昨(16)日向行政院「告狀」,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召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消保會等開會協商』乙案,此會議未邀請全國利害相關之人民團體表達意見,逕自拍板決定,亦無相關配套措施。

或可以訂立三年、五年落日條款,先課徵萬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等低稅率,慢慢補正我國稅基。而林祕書長中森卻推翻全案,致生漲價無法歸公、稅基流失,疑似與會人民團體代表互有對價關係,實為不妥,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四)建商以「個案實價登載將導致崩盤」之說查無實據。以股票市場對照房產市場而言,何需一檔公司股票有公契、私契兩種價格?又以「復徵證所稅造成股市重挫19天的歷史會重演」恐嚇執政團隊,何不鼓吹各檔股票另立「公契價格」由行政機關公告股價以利課稅防止市場崩盤呢?故建商此舉自打嘴巴。

「個案實價登載」未必課稅,此中立手段與「崩盤」並無因果關係。但「個案實價登載」可以降低地方政府行政負擔、提高行政效率、讓市場反應實際價格、促成公平交易,此亦為執政者職能,而非得瀆職不作為,任憑建商公會破壞市場真實報價與市場機制,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五)「個案實價登載」是最科學之辦法、最能反應該區段精確平均地價,可以精確收集所有地價資訊,非縣市政府逕行決定公告地價緩步調漲,卻恣意舉債支撐公共建設,轉為全民買單。換言之,林秘書長蓄意曲解統計原理、或企圖阻撓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直接或間接協助逃漏稅,難謂無相當因果關係,決策荒腔走板,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前天寄信給吳院長信箱,得到了以下答覆......


您好: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向院長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經交付權責單位妥慎處理,並將儘快回覆給您。因為來信甚多,若時效稍有延遲,希望您能夠諒解。院長非常重視大家反映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看法或建議。 祝 平安健康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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