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網路新聞指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7/4/29enn.html
引述~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全國建商公會等10多個代表昨(16)日向行政院「告狀」,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召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消保會等開會協商,最後林中森表示,強制民眾用「實價登記」沒有法源依據,不宜強制個案實價登記。內政部的實價登記政策已被行政院打一巴掌,恐胎死腹中。
我知道大家都有表達對於國家公共政策發表意見的權利,全國建商公會選擇在7月16日到行政院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新聞中的一段是這樣說的~
財政部代表回應說,不動產採實價登記和實價課稅無關,完全是二回事,用實價交易不一定會有所得。現行稅法規定,土增稅依土地公告現值課稅,如果要改用市價課稅,勢必要修法三讀通過才行。但建商商代表仍說,民眾將擔心政府未來會加稅。
我不知道建商公會是依據什麼來說自己是代表民眾,有經過公投嗎?有民調嗎?有挨家挨戶拜訪嗎?
看過版上大多數人的反應大多數是覺得這個政府真的是軟弱了,只要建商到府裡溝通一下,政策馬上為了建商改變,我想這不知道算不上官商勾結,圖利財團,殊不知坐在行政院裡的這些大官,你們的薪水是人民繳的稅(所得稅,我知道我繳很多,少繳了還會被通知補稅),還是建商給的(營業稅繳多少,我真的不知道這些大財團對國家貢獻了多少),當一個公共政策要實施前都不需完整的評估嗎?如果已有完善的考量與規劃,何以建商去溝通一下,政策馬上轉彎呢?我想這次的事件給大家上了一課,民治時代是指民眾會發出心底的怒吼,人民才真正能享有"民治"的權利。
以上,使我個人的想法,我看不下去的不是有沒有打房,不是有沒有庶民經濟,而是,我們的政府到底有沒有想讓人民有安居樂業的政策與遠見。
大家想一起到行政院表達對"不動產實價登記"政策的支持嗎??
還有時間太短會不會知道的人太少,建議可以多兩三星期的宣傳,較易達到效果。
樓主要和無殼蝸牛聯盟合作嗎?
建議可以用臉書宣傳,還有小心這文章又被認為"政治化",可能會被搬到回收區。
我是建議向 監察院檢舉,王建宣就是因為土地增值稅下台的,我支持版大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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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土地、水是人民基本需求,不是商品不得炒作。
投資客請改炒股票或金融商品。
建商向林秘書長建議,不要「實價登記」以免房地產崩盤。
行政院團隊竟然乖乖聽話了。
其他每年繳上萬元稅金的白領階級都是笨蛋就對了。
大家一人一信向監察院檢舉林秘書長
http://www.cy.gov.tw/index.asp 網頁中間點選「陳情案件登錄」
院長信箱 http://www.cy.gov.tw/mailbox.asp
查詢陳情函 http://www.cy.gov.tw/gbook_index.asp
陳情程序說明 http://www.cy.gov.tw/businessqa.asp?bar1=12&bar2=2
以下可刪節或照貼,貼到「陳情事由」那個框框內。
陳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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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案情發生之時間、地點、相關機關或人員、事情之經過等,具體敘明事證,分段敘述:
一、事實經過(人、事、時、地、物)。
(一)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0/07/1709:00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實價登記恐夭折」。
(二)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蔡惠芳/台北報導】2010-07-13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過戶將採實價登記」。
二、違法失職情事及其證明方式(違反那種法令?或有何不當之處)。
(一)林秘書長針對「土地建物賣移轉契約書一律用實際成交價格填寫」乙案表示反對,變相鼓勵民眾逃漏稅。若不刪除公契價格,公契價格亦刊載於公文書,民眾偽造交易價格刊載於公文書,觸犯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文書,林秘書長身為公務員蓄意無作為涉及瀆職。而此裁決企圖掩蓋市場真實價格,導致市場機制失靈,其瀆職致生「買賣雙方聯合漲價」違背公平交易法,針對林秘書長接二連三裁決失當,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二)依據行政院通過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確實提到「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乙案,且非指區段價格,而是各筆成屋土地實際交易價格。此政策出爾反爾亦為林秘書長所扭曲,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三)依據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2010/07/1709:00所刊載新聞標題「不動產實價登記恐夭折」內述:『全國建商公會等10多個代表昨(16)日向行政院「告狀」,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召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消保會等開會協商』乙案,此會議未邀請全國利害相關之人民團體表達意見,逕自拍板決定,亦無相關配套措施。
或可以訂立三年、五年落日條款,先課徵萬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等低稅率,慢慢補正我國稅基。而林祕書長中森卻推翻全案,致生漲價無法歸公、稅基流失,疑似與會人民團體代表互有對價關係,實為不妥,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四)建商以「個案實價登載將導致崩盤」之說查無實據。以股票市場對照房產市場而言,何需一檔公司股票有公契、私契兩種價格?又以「復徵證所稅造成股市重挫19天的歷史會重演」恐嚇執政團隊,何不鼓吹各檔股票另立「公契價格」由行政機關公告股價以利課稅防止市場崩盤呢?故建商此舉自打嘴巴。
「個案實價登載」未必課稅,此中立手段與「崩盤」並無因果關係。但「個案實價登載」可以降低地方政府行政負擔、提高行政效率、讓市場反應實際價格、促成公平交易,此亦為執政者職能,而非得瀆職不作為,任憑建商公會破壞市場真實報價與市場機制,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五)「個案實價登載」是最科學之辦法、最能反應該區段精確平均地價,可以精確收集所有地價資訊,非縣市政府逕行決定公告地價緩步調漲,卻恣意舉債支撐公共建設,轉為全民買單。換言之,林秘書長蓄意曲解統計原理、或企圖阻撓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直接或間接協助逃漏稅,難謂無相當因果關係,決策荒腔走板,有請 大委員糾正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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