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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房租老是delay的房客要怎麼處理比較好?(9/16 update)

請教各位賢拜

小弟有間三房大樓租給一對男女

由於是第一次租房子給別人,加上對方與我年紀相仿,談得來,阿莎莉就租給他們

沒想到對方老是拖延繳房租,什麼理由都掰

合約書上載名每月5日繳款,這日期也是讓他們自己選的

第一個月就給我拖到月底,接下來沒有一次準時的

過年前更扯給我拖到次月才給兩個月租金

交房租的日期先是跟我"商量"改10日,現在又改15日(我能不答應嗎?)

一下說換公司,發薪日跟以前不同;一下又說剛到職第一個月沒領錢,要下個月

最近一次居然還跟我說公司沒發薪水,問我說不能兩個月交一次嗎?

哇勒ooxx....

要不是房子在別人手上,我真想跟他翻臉!

一年約期還有五個月,我快受不了了,很想現在趕走他,但又怕對方賴著不走

我也不是住附近,台北桃園跑來跑去也很煩

老婆跟我說忍到約滿前一個月,隨便找個理由跟他說不租了

但又怕趕不走,或是給我那間三年的房子搞破壞

請問版上賢拜有沒有什麼兩方和氣的好方法?

ps.合約書是書店買的制式版,上面也只有我跟對方(甲、乙方)簽名手印,聽說不具法律效力??


/*** 2010/7/23 update ***/
7/15--收租日要到了,但我當日要到香港待四天,所以7/14傳簡訊提醒房客明天要繳錢
一直到7/16他回我7/19會去匯款

7/19--回到台灣,晚上發現沒入賬,打給他不接,傳簡訊問他

7/20--下午他回我:超過時間去匯款,明天才會入賬。(心想:超過時間你還能去銀行匯款?)

7/21--下班了,還是沒收到錢。房客又來簡訊說:請朋友去查了,如果沒有的話,禮拜五放假會去匯款。(OS:你昨天不是說超過時間去匯款??)

7/22--一大早到公司,很不爽,一口氣用了四條簡訊向他撂狠話,要他8/10前搬走,我要以他違約跟他解除房租契約。結果下午他打來低聲下氣的,不同以往皮條的口吻,要我不要趕他走,說明天一定會去匯款,如果八月開始沒在15日給房租,再解約,我答應了。

7/23--下午三點,電話中的房客口氣更疲累,說身上只有八千,已經匯款,剩下明後天再補。唉~我真不知該如何是好,明知他根本沒錢繳,要他搬走又於心不忍,讓他拖,又增加我自己房貸的壓力。看看下個月他下個月又有什麼理由拖過15日,然後又不願期滿前搬走。
/**********************/


/*** 2010/8/17 update ***/
8/12--房客打來說馬桶塞住了,找了師父來看,師父在電話中說檢查一下,應該很好解決。沒幾分鐘又打來說通好了,是那種特殊機器通一下,師父說一定是使用者不知道丟了啥鬼東西進去才堵住。收費:NT2000。

8/13--房客主動說禮拜一(16日)會把房租匯到我戶頭,然後說通馬桶的錢他先墊了,匯款時再扣掉。阿真是主動啊?你們住到把我的馬桶塞住了,然後費用要我出??那乾脆燈泡壞了也算在我頭上好了,TMD。想想再忍三個月就好,不要計較了,算了~

8/16--真感動,第一次房客說話算話,中午真的把房租匯給我(當然已經自動扣掉通馬桶費用),雖然離約定的15日付房租還是delay了一天,但還是很感動。
/*** 待續 ***/

/*** 2010/09/16 update ***/
9/14傳簡訊提醒房客明天交房租

9/15房客回電說已經匯款,要我明天再去看有沒有入賬?老問題,為什麼要明天才能入賬??

9/16中午還是沒見到房租,再次簡訊,每個月都要花我好幾通簡訊費!很煩~下午某位自稱房客友人來電,說要幫他匯款,問我分行名稱。靠,阿不是說已經匯款了??老是喜歡說謊!!令人厭惡。半小時後房租入賬~

/*** ***/
2010-07-05 15:49 發佈
欠繳房租不用怕,你可以送直接送法院裁定...等拿到法院判定的"債權憑證"後,直接去函通報聯合徵信中心,然後這個房客從此就別想跟銀行貸一毛錢,信用卡等等都會有問題....然後,這時急的就不會是你,不用你找他,他自己會來跟你做合解.


E93KING wrote:
欠繳房租不用怕,你可...(恕刪)


請問E大

一般坊間販售的房屋租賃契約書,若只有甲乙雙方簽名蓋章,無第三公證人

這樣上法院也會有效力嗎?

我們是怕要求他搬走後,對方打死不走,然後房租也不是不繳,而是給你拖到最後才給

這真的很困擾

到最後如果撕破臉,又怕自己的房子被破壞,畢竟房子在人家手上

現在都只能忍氣吞聲.....
房客都準時交
連續3-4 年 都準時交

房東會給啥優待嗎? 不會吧~

所以房客寧願遲交. 難道你會因為 房客遲交個2個禮拜你就告他?



剛剛於6/30 結束與 前房東的合約
連續4年我沒有一天遲繳房租
6/30 我人已經搬走
還有一些東西 7/4 才完全去搬完

我房東要跟我收那4天的 水電費和房租
一點情面都沒有

我以前認為房租一定要準時交
現在雖然我買房子了, 不需在租房子

但是如果再給我遇到租房子的情況
我一定扥欠房租

不是我給不起

我不拖就是不爽
anneybaba wrote:
房客都準時交連續3-...(恕刪)


果然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自你的發言來看!!
(原文)
6/30 我人已經搬走
還有一些東西 7/4 才完全去搬完

我房東要跟我收那4天的 水電費和房租
一點情面都沒有


房東沒有權利進去 動你的東西,跟你要那四天的錢剛好!!

我不覺得你房東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anneybaba wrote:
房客都準時交
連續3...(恕刪)


這位先生,你是來討鞭的嗎?

為什麼你準時繳交房租,房東就要給你優惠?

我繳中華民國萬萬稅從來也沒delay,難道政府就應該給我什麼優惠?

不是房東不願告上法院,而是房子在你手上,又你這種心態,難保告上法院你不會心生怨恨破壞我房子

你明明租約到6/30,但你東西7/4才清完

他如果願意通融,那是你祖上積德遇到好人

如果不願意,你理虧在前,還好意思大言不慚的來這說房東不留情面?

做人處事要守信用,這點道理相信國小時你就聽過了

但聽歸聽,看你文章覺得你根本不懂什麼是信用!

哪天聽你上來抱怨說:房貸準時繳了3-4年,最近遲了四天繳錢被銀行收違約,真不留情面。

我想沒人會感到意外
------------(恕刪)
~WISH~ wrote:
只有甲乙方簽字的租賃合約, 上法院依然有效!(恕刪)


歐歐,謝謝W大的訊息,這樣小弟放了一點心
那我算遇到好房東了....
續租的第二年開始....最後一個月免房租耶
現在第三年剛開始...一樣最後一個月免房租...
如果萬一被公司裁員...房東還願意給我房租打折...或是搬走免扣押金....

可是,天氣越來越熱,頂樓真的跟烤箱一樣....
不能說的願望...最希望被實現。
上法院是有效力沒錯,但是我想請問,如果之前房租所得是沒有誠實報所得稅的話,
我覺得走到這步,對房東也是麻煩吧?
小弟因為都是出租店面,一定需要報稅,所以之前房客欠繳,基本上不用到法院這步,
房客都自知理虧,畢竟開公司也愛面子,都會乖乖搬走了!
如果是一般住戶?告到法院,真的對房東沒有傷嗎?
小弟也很好奇!
還請各位賢拜釋疑!
ζ° LASCIATE OGNI SPERANZA VOI CH’ENTRATE °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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