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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書問題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想在結婚16週年送老婆一間小房子.看上一間22坪北投的舊屋.
屋價680萬,出三次價,最後650萬1%佣金談成.上星期四是第三次要約書的起始日.
到星期日下午仲介口頭說屋主同意賣了.然後就要約簽約.問題來了.對方一直堅持要25日下午三點簽約.
小弟要到台中.所以希望星期六,或是星期日再簽.這幾天一直協調不出時間來.今天仲介說不然25日晚上十點簽約.
我不同意,我說我從台中回來很累.不想這樣去簽約.隔天不行嗎?他說賣方要出國,8天後才回來.我說我可以等他8天呀.竟然跟我說,我不去簽約,有可能會涉及違約歐.這句話一出.我老婆就火了,什麼叫違約.我其他時間都配合.就剛好那天不行.這樣也不行嗎.後來講的很不愉快.現在已經不想買了,想請問要約書今天已經到期了,如果現在不買了.要如何解決比較好.還有為什麼一定要星期五,星期六或是星期日不行嗎?我實在想不透耶,我出一次500萬,一次610萬,這次650萬.難道不夠誠意嗎
2010-06-25 0: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忘了說,仲介還說,不然它讓屋主先簽,我星期六再去簽約.我更不答應了,因為屋子有一點璧癌.我想跟屋主協調一下.還有屋主有說要給他兩個月搬家.還有戶口要放到選舉完.
一些事還需要大家見面談一下.所以我堅持一定要雙方到場見面談

小弟當初簽要約書的時候, 仲介告訴我說要約生效必需買賣雙方皆簽名同意後, 再由仲介拿給買方當面確認後才生效.
所以如果現在只是賣方簽字, 你還沒看到要簽回的要約書, 此要約皆未生效, 應該還沒有違約的問題吧.
記得內政部有要約書的詳細說明.
建議你去參考看看.
fred_wjc 兄:所以您當初,有確實看到賣方的簽名同意賣出,然後您有回簽給賣方確認.而不是只有仲介口頭告知.
因為太平洋房屋上好像沒有這一條耶.感恩

是的..

下面是查到的資料, 提供你參考.


第三條 預約之成立

一、 本要約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章並送達買方時,契約始成立生效,

雙方應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但賣方將要約擴張、限制或變更而為承諾時,視為拒絕原

要約而為新要約,須再經買方承諾並送達賣方時,預約始成立生效。本要約書須併同其附件

送達之。

補充一下:

當賣方簽完要約書後, 需再拿回給買方確認. 如此要約書才算正式生效.
前提是要約書的內容賣方並無修改.
買方確認完後應該就不需要再交給賣方確認了.

你說到賣方還有提出許多條件, 就看你可不可接受了.
因為交屋的日期, 在後續簽約的過程中會確定. 通常為一個月. 但需要買賣兩方都同意.
如果賣方延後交屋, 都還有罰金的.

當初買房時有遇到賣方不認帳的情況, 最後搬法律出來才擺平賣方.

提供給你參考.
fred_wjc 兄:多謝您的指導,感恩.經過這件事之後,暫時沒心情再看房子了.小弟現在還是就先觀望一下好了.
原本開開心心的想要買間房子,卻遇上這種奇怪的事.還是再次感謝您.感恩
今天晚上仲介有打電話來,說要約簽約時間.已經告知對方,因為經過昨天的不愉快,無意願購買了,對方現在嗆說,這樣我會違約.可能會走法律途徑.請求我方賠償歐.請問在買賣正式契約簽訂前.這樣不買也不行.因為我現在有覺得,仲介有一點怪怪的.我內心對這一筆交易產生問號了,仲介沒有辦法解釋.反而一直暗示我會違約.這樣我不是更不敢買嗎?而且要約時間過了,我都沒看到賣方的簽回單.仲介一直說口頭成交就算成交了.現在越想越怪了.
版上有好心的仲介先生,可以給小弟一點建議嗎?謝謝
大大不用緊張,一切講求白紙黑字,買賣雙方都有簽字,合約書才有效力‧
另外仲介也許搬出有電話錄音,甚至有錄影存證來威脅,更無須理會,
沒簽約就是沒簽約,千萬別被房仲給嚇到了‧
如果有中意這間房子,又有壁癌問題,請再砍個幾十萬吧,砍越多越好,
我看房仲也懶得跟你周旋了,沒簽成也能有退路,簽成了砍到的都算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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