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執照尚未取得,要買家先辦理對保用印,會不會太誇張??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底買了新成屋,當初建商保證今年3~4月就能取得使用執照,6月底前就能完成交屋手續
但目前得到的消息是房屋使用執照預計今年10月才能取得
卻要買家在6月先辦對保(說對完保後到時使用執照下來就能縮短交屋日期)
想問了解的大大們
建議先辦理對保用印嗎??
有沒有可能像賣家所言。銀行只先做聯徵確認可貸錢額度及成數後,等到使用執照下來才跟買家收取對保用印費用
我是想等使用執照拿到後再辦理對保用印,但賣家說不行,真的不可以嗎?
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提供解答
感謝~
2010-06-09 22:49 發佈
先對保對於您的權益應該無損

只是10月交屋

銀行應該也不會先做案子(可能拖到8月才開始查聯徵)

因為太早做報告到10月這案子應該也過期了

案子是有時效性的,因為這時到交屋期間

客戶聯徵或許會有變化

先確定建商配合銀行的貸款成數及利率

應該對您也有保障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千萬小心

朋有買預售屋
類似你說 如果真ok 早就ok
現在 執照尚未取得一定有問題
和建商打官司
朋友最後就是退


雖拿回一些錢
但也損失一些

最不爽的是原先規劃好都跳票

yasaci200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底買...(恕刪)


字面看起來, 對你的權益似乎無損, 但使用執照未下來, 銀行會不會先行審核, 是個大問號, 應該是不可能, 因為房貸設定的抵押房子根本不存在(沒有使用執照), 這叫銀行如何審核呢??????

當初簽約時, 有條列頭期款分期付款的時間嗎? 就我所知, 對保用印也要付一期, 如果是, 那建商目的就很明顯了, 可能現全週轉不過, 所以要求你們己承購戶先吐一些錢來週轉,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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