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買了一間大樓,是向一位很久沒連絡的朋友買的
之前房仲帶我去看屋時,還不知道屋子是他的,一看到房子之後才知道原來是他要賣.
不過既然都來了當時還是先進去把屋子看完一遍.
後來跟他聯絡上,跟他洽談買房的事
他說已經簽給房仲賣了,不能私下賣我.再者我的出價低了點,他還是希望契約期內要交給房仲賣看看..
如果時間到了賣不掉再考慮用友情價賣我!所以我就等他賣看看的結果,後來房仲的契約時間到了,沒賣掉
所以就用友情價賣我了.那時很高興買到房子,房子裝修好了就搬了進去.
但是沒多久當初帶我看這間房子的房仲卻來找我,要跟我收服務費?????
說什麼當初他有帶我來看房子,現在我在他仲介契約滿了之後才找屋主買,是把他當笨蛋!
要求我要給他服務費!!我是認為我又沒有透過他成交,憑什麼我應該要給他服務費?
再說我怎麼知道他帶我看的房子會剛好是我朋友的.既然朋友都說賣不掉才要友情價賣我,
我當然是等他仲介期滿賣不掉才買!我也不是笨蛋阿!
所以當他來找我要服務費時就鬧的很不愉快,我認為這根本是於法無據的,我又沒透過他成交
但是他嗆我一句話.這是房仲業的行規,他有服務到,我事後也有買到這屋子,所以我就應該要付服務費
想請教一下房仲業真有這種行規嘛???因為當時氣氛很不好,他也知道我現在住這兒,有點擔心不付錢他會搞小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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