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月份買了生平第一間房子
日前看到營建署有關住宅補貼的申請(10/30至12/31)
想說可以省點利息費用....
今天把申請書送到縣政府
承辦人員說:因為你的岳父有房子 所以不符申請資格....

(娘家的房子是由老婆父執輩許多親戚共有)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
以小弟的情況 "如果"政府有新的優惠房貸措施
(我知道目前青年首購.2000億等等都已經沒了)
我可以申請到何種? 還是....
依政府的規定:只要老爸老媽有房子 子女都會是不缺錢的好野人??

作業規定:
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且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