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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離奇@@)假殺價真A錢的真相

法院調查,九十四年四月間,
王姓男子委託某房仲公司板橋南雅店銷售他在板橋市稚暉街的房屋,
游家閎等三人得知陳姓婦人想以四百一十萬元買下王的房子,覺得有機可趁,
由司維平向賣家說屋狀況不佳,
頂多值三百七十五萬,
說服以三百七十五萬元賣給假裝買家的游,
成交隔天,再以四百一十萬元轉賣給陳姓婦人,
賺取卅五萬元差價及佣金。完整新聞


游家閎-google一下,是在東森房屋。
原本長時間待在其他品牌房仲業的游家閎店長,選擇在二○○八年底轉換品牌到東森房屋,游店長說:「改變的時機到了,從民國七十六年進入房地產業至今,也走過了二十幾個年頭,這次有感於東森房屋專戶的用心,才下定決心讓加盟店做個改變。」...... (新聞)
本來想google一下之前是在哪個仲介,不過好像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在在哪個仲介.....
看文章所寫,應該地址沒有變,只是換招牌,因為換前換後都是南雅店。

奇妙的是,為什麼賣方到游先生的店上班半年後,游先生要提起這件事啊?
而游先生說事實不是如此,是原告誤會,會再上訴。
2009-10-21 19: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真相
@@ 果然又是好東西仲介先下手~ 有好處的仲介自己先吃~



真正厲害的不是用自己的名字去買, 找親戚朋友投資客當人頭.
就很難被發現.......就算被發現也不會怎樣.
很多人脈廣的老仲介都是這樣把買賣雙方吃乾抹淨......
不少加盟店和小仲介公司
自己本身就是投資客
好物件店長買進賣給業務
業務再賣給客戶
當中差價可觀
不然怎臺北市不少好地段中古屋
前年一坪30多萬
現在跳到60多萬
因為轉太多手
每一手都要分一杯羹
有沒有人可以講一下如何避免遇到這樣的事情,看房屋屋籍謄本有用嗎?
謄本上面會有變更登記的時間。不過不知道這些仲介吃下來之後有沒有去登記?
以信義房屋的做法

是簽約的時候買賣雙方要見面談

此種做法可避免這種情形發生
膜拜0l wrote:
法院調查,九十四年四...(恕刪)


這種事 有在看房子的就看得出來了.........

碰到好幾個仲介都這樣搞........
謄本內有記載登錄時間若在幾個月內的話表示有可能是投資客買下轉手.. 不過呢?想請教一下若是各位大大買了房子後.突然有人說要以高於您當初的買價50萬買您的房子....您賣不賣呢??
george32602003 wrote:
想請教一下若是各位大大買了房子後.突然有人說要以高於您當初的買價50萬買您的房子....您賣不賣呢??


當然不賣,這代表這間房子條件夠好,好好拿來自住,幾年以後會漲更多!
何必貪那少少的五十萬~現在差五十,以後差更多! (限台北市內)

不要用借錢炒短線投資客的心態思考,用那種心態來問大多數人賣不賣就沒有意義了吧?
大多數人當然是自己要住,根據工作學區生活機能等花了很多時間評估後才買房子

為了貪五十萬馬上又賣掉又要重新開始找房子,也不知道要找多久,手續都辦好了又要再辦
還要跟家人討論賣不賣尋求共識,說不定還會吵起來,搬家轉學很輕鬆?

這種事除了滿腦子靠賺差價當社會寄生蟲的[專業人士]外
誰有那個閒時間閒工夫?



上面那麼多都是廢話,重點就是: 還要重新找房子!!

正常為了自用而買房的人,誰會不在乎 "還 要 重 新 找?!"然後把明顯會漲的房子貪近利賣掉?

除非急著拿去還債,但急著還債的人怎麼會買房子呢?

大多數人一定都是這樣的,不用說什麼單身貴族搬家輕鬆或是買完房子突然發生意外欠大筆現金等特例
或是那種全家人一到假日就到處看房子當休閒娛樂的,那已經不叫做大多數人了....甚至幾乎可以算半專業人士了

問這個問題就是要問非特例的大多數人才有意義啊!

如果你要問的不是大多數人的判斷?
難道是來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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