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大樓內可以當辦公室 或工作室用嗎 ?

請問個位大大
一般住宅大樓裡面的房子 可以當做辦公室使用嗎(有員工上上下下) ? 當工作室呢(沒有員工上上下下) ?
這方面的法令有何規定嗎?
2009-10-12 13:20 發佈
------------(恕刪)
要看住宅座落地的使用分區.行業別和巷道寬度...詳細辦法請查商業登記法規...不一定要是1樓+B1,有些商業區的住宅大樓登記公司可以不是1樓+B1...
a161622 wrote:
要看住宅座落地的使用...(恕刪)
+1
要查使用分區~~ + 行業別!!
一般都要8米巷以上!! 還要1F+B1才行!!
除非是會計師這種!!

我目前公司, 當時就是因為有10米巷能設公司, 偶才買的!!
如果人員比較多,上上下下不要把人家妨礙到,人家也不會理你的.如果你一天到晚在搬貨,鄰居等電梯等了半天,門一開又是看到一堆箱子,面前不說,你也會不好意思.何況又不是一天兩天.

另一個問題是不是能登記公司行號.這個跟路寬沒有關係.要看使用區分.打個電話問就知道了.
我記得是要先看使用分區,使用分區在某一級以上就不用看巷道,而且樓高的限制也有所不同!
a161622 wrote:
我記得是要先看使用分...(恕刪)

想也知道是大條路!!
像松江路這種~~

只要彎到巷子內 如: 松江路XX巷 或是 XX巷XX弄, 都是住三
只要住三 就要看巷弄!! (住3 住3-1 住3-2)
還要看行業別!!

我已經有點忘了!!

反正有很多種啦!! 調圖出來...... 自己查!!
轉貼一下!!

如何選擇 公司營業登記地址 才不會被處罰?

土地分區使用:需符合都市計畫法 土地分區使用之規定

商業區:各樓層可以登記公司.行號。

住宅區:原則上臨8米巷道,且連續2年內有公司設立者才可以,最好至工務局辦理地址預查確認。

違反都市計畫 違章罰款:都市計畫法第79條、80條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 、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遵規定者,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建築物:符合建築物使用類組之規定

使用執照 :[一般辦公室]或[一般零售業]或[一般事務所] 。

使用執照:[住宅]或[一住商混合],請先至工務局辦理地址預查確認。

違反建築法建築物使用類組規定 違章罰款:建築法第91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
那要看你問的是哪個縣市.
以台北市來說.住宅區從住1到住4之1.
要登記為一般事務所.住1跟住2請先排除.
住3跟住4限總樓層數1/3以下樓層.
住3之1住4之1(當然還有住3之2跟住4之2)不限樓層.
但是還有面前道路寬度跟使用面積的限制.
面前道路寬6公尺的.很抱歉.僅限於1樓.而且面積要小於100平方公尺.

以上...憑記憶.有錯請指證.謝謝...
請參考台北市土地使用區分管制規則
臺北市政府法規:
http://www.law.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lawshowall01.jsp?LawID=P13B1005-20090408&RealID=13-0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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