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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家銀行,可以用6歲小孩當持有人,並做小坪數之貸款

狀況描述:

1. 我們夫妻預計買一間設籍的房子給 5歲小孩
2. 房屋總價約700萬,位於中正國中及教大附小學區
3. 房屋為小坪數之十坪左右,因為規避增與稅問題,故一定要貸款
(或有什麼其他方法)
4. 銀行對於借款人,持有人,及保證人三者之關係通常是持有人不為借款人也需為保證人
(有點饒口,就是我買小孩的名字,但持有人至少為連帶保證人,但megabank規定連帶保
證人和借款需有行為能力)
5. 小坪數不好貸,要貸可能只有5成左右,那就是頭款要三百多,我有這個錢,但要被扣贈與稅
(megabank 因為我們夫妻的職業關係,就算八成也貸,但....小孩保證人卡住)

需求....
1. 我需要一個可以免孩子當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的銀行,若有可請大家提供...
2. 我需要可以貸2/3的小坪數的銀行,但只要兩年就可以還完(我巳有現款,但不能不貸,因為贈與稅)
3. 或是做出一個假的交易金額,壓低總價達到借5成效果,一般房仲有這種業務嗎 ? (如果買600,合約寫400去貸款200
另外200我再私下或枱面下給屋主)
4. 買大人名字沒有這種問題,而且以後每年可以N分之幾撥給小孩,不過說實話,代書費及規費也會不少,所以暫不考慮
5. 各位看倌有沒有任何建議....

謝謝

PS: 雖然我只 35,但還是需要早點規畫留給小孩的遺產稅問題,以免晚年來不及
2009-09-08 16:37 發佈

賣過大安區中正國中學區小房

1+1房 1廚 1廳 1衛 1陽台
總價780萬

買主醫師夫妻以共同持有貸款80%
計劃每年各贈予愛女(3歲)各110萬(合法贈與)
最快不用4年完成

是個好方法 提供參考
所以方法是以持分的方式贈與?
那規費等雜費也不少約多少 ?

我是想買進時用小孩名字,然後我們每年幫他還220的貸款
如果這間房子需要貸款的話,那表示您的資產應該還不到需要規劃贈與的問題,
現在免稅的贈與額度已經提高到每年220萬,夫妻一年合計可以贈與440萬,
與其用房子贈與,不如每年用現金贈與,而且沒有契稅的問題。

你只要生命終止之前把現金逐年全部贈與給子女,這棟房子留著當遺產,這樣
也是課不到稅的。

之前有聽朋友的朋友說過
他老闆的處理方式
就像 5 10 15所說的
買他太太的名字
在每年依比例辦理贈與給小孩
好像只有一萬多的費用吧
含代書費用(有錯請指正)畢竟是聽來的.....
chengyihsu wrote:
如果這間房子需要貸款...(恕刪)


+1

把事情單純化

買屋贈與大多用在精華區店面
p/300-500w是利用市價跟公告現值的價差進行節稅贈與

嗯, 幾位朋友的意見都很好,
不過可能我的表達有些誤解的地方

這房子我們有現金可以全額付清,我們目前也有自住的房子,目前自住的房子我查過
公告現值是 1400萬 (非市價),所以,以遺產稅的起徵點1200萬免稅額,10%利率
以我現年來說,第一毎就是碰到我老死時,可能資產會超過1200萬,現金的部份另計

所以,我早晚要碰到這個問題,付清是很簡單,但是課的贈與稅不少,不付清,又有貸款問題
此問題指小孩太小,無行為能力,不能做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但銀行作法是屋主需至少
為二者之一,所以就有些卡住了

若朋友說的規費(+代書?)是一萬多,那是可以考慮的, 只是不知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個人一點意見如下:

樓主今年才35,貴公子今年或明年才剛上小學...
現在就開始規劃"遺產"會不會太早!?
你們夫妻名下不是沒有不動產...經濟能力也很好!
實在不需要這麼未雨綢繆的給孩子一間房子...
依我來看...同樣700萬...你們不如將這筆錢做信託或買保險...
未來幾年的運用空間遠勝於一間10坪大的套房!
實在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貿然投入數百萬資金僅為了規避3,40年後才會發生的繳稅問題...
因為機會成本差距太大了!
我的建議是可以再考慮考慮...
就算是突然中了彩券有大筆資金在手也有比樓主所述更好的理財方式.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如果開版樓主自信 財力跟職業 都沒問題 (開板樓主自述) 甚至多上好幾倍 ..

建議直接 找銀行 能夠做決策的來談 ..這樣最快

我有一間 1000萬無貸款的房子 因為家裡的因素

需要 300萬

我去銀行 問他可不可以 在3天內 貸款給我

行員跟我說 依規定 不可能 (好個依規定 ? ? )

我立刻 把可以顯示 我的信用 職業 資料備齊


並要求直接 跟經理談


結果 經理希望借我 500萬 (很奇怪吧) 多的錢 可以投資基金 並且参加他們的 什麼 尊榮....


不多寫了

我只想表達 只要不違反法律 要抓去坐牢 ( 犯法的事 絕對不做 ...法律沒規定的 大方去做 很多人就是這樣賺到錢的 )


其他什麼銀行規定 ? ? 聽聽就好

建議樓主 直接跟銀行談 跟可以做決定的談 ..

我的5歲兒子 也有房子啊 .. 你的情況 應該很普遍吧


PS

中華民國 金管會統計,共有一千四百多戶大呆戶,倒了銀行超過三千七百億


銀行的貸款規定 什麼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


我自己上面的例子 .. 本來銀行還要通知 配偶 還有要找保證人

經我.. 發飆 ..

才改口 那些是規定

如果經審查 無必要 .. 什麼通知 配偶 還有要找保證人 ..都全免



絕對真實 .. 不要再相信 小小行員 的規定了 ..
frainlll wrote:
嗯, 幾位朋友的意見...(恕刪)


您真的是想太遠了,我自己合法節稅的作法給你參考看看,我已經連續五年將有價證券
贈與給長輩(父母、岳父母),然後讓不用報稅的兄弟姊妹或姻親扶養長輩,這樣一戶
可以變成三戶,每年約可多扶養十人,一年可以省下數十萬的綜合所得稅。

贈與給長輩的股票每年的股利又可以透過現金贈與的方式回到自己的手中,不過因為我
的所得裡面,資本利得佔了多數,因此可以透過這個方式操作,不見得適用於你。

說真的,如果您是一般的上班族,除非家庭年所得超過四百萬,並且很喜歡持有不動產,
否則真的不需要這般操作。

如果真的要這樣操作,記得在幫小孩買房之前,需先贈與個 440 萬給小孩,並且跟國稅
局申報,然後隔年再買房,否則有可以會被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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