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陣子看到東森房屋銷售的房子, 並與業務協調好購屋條件且簽訂斡旋/承諾契約書, 但是今天(8/23) 仲介來電說賣方不願意使用履約保證, 並要求我們配合, 基於安全的立場當然是希望使用履約保證, 以免日後出問題,
結果仲介就說不然我們再加20萬給他, 讓他去談(搞不懂加不加20萬跟要不要履約保證有關係嗎?).
同樣的我當然是不願意啦, 心理想說既然斡旋書上的承購條件賣方不願意, 且我也不願意再因為仲介的話術再將買價往上加, 所以我就要求仲介返還斡旋金, 結果仲介卻又扯半天也不想退...
想問的就是, 賣方不想履約保證應該就可以視同契約無效了不是嗎?
那我要求返還斡旋金不行嗎?
第一次買房子就碰上這種業務, 真是讓人感到心酸!!!
為何反而是我這個買方怕事希望交付履約保證咧!!
再說加不加承購價對履約保證有什麼關係啊?
據我們從仲介那邊得到的訊息是賣方想要拿二成的錢去買其他的房子, 但是這跟我有什麼關係啊,
難道我買你房子外, 還得負擔賣方的生活嗎...XD
換個角度來說, 如果我們出的價格若不是賣方可接受的價格, 精明的仲介還願意收斡旋金是吧...
收了斡旋金之後又來要求買方加價(雖然說這事其他網友也曾遇過)但我也很明確的表達
我出的價格是一口價, 若賣方不願意就算了..
所以我想可能從頭至尾都是仲介在搞鬼的, 希望能多拿些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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