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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收的佣金,不需提供發票或證明單?

今年6月底,我和我寶貝終於歷經了二年的波折....買了房!

在這二年中,跟過許許多多大房仲、小房仲....

也有好幾次差點買下去的衝動...

直到這個6月,跟著東X房屋的房仲業務,買了一間12年中古屋的電梯大樓...

初時,斡旋金先付了三萬塊...

第二次碰面時,再付訂金七萬塊(湊十萬,讓屋主覺得我們有誠意購買)

第三次也就是簽約時(有代書陪同),業務叮嚀要帶48萬元前往簽約(40萬是給屋主的簽約金,8萬是房仲的佣金)

離奇的是,我在簽約當天才看到房屋現況表!

再者,房屋現況表中,針對輻射檢測及海砂屋檢測等資料,都是用有語病的方式:

只是詢問屋主是有有做過檢測??

第四次碰面(也就是昨天),要付完稅(契稅買賣)及自備款的尾款部份,

我們提出問題詢問我們的業務:

1.為什麼你們收了我們的佣金,我們卻沒有拿到發票或是證明單之類的?

2.如果房屋要驗輻射及海砂,出了問題該找誰負責(你們還是屋主)?

業務回答我:

1.我們沒有在開這種東西的!
-->請問各位大大,為什麼一間有登記要報稅的公司,他們在收受佣金時不需要開發票?這是不是他在唬弄我呀?

2.房子沒有做過這些檢測,如果你們要請檢測也要屋主同意讓人家進去才行!
-->1.我回問說:那如果等下週交了屋我自己是屋主身份請人驗,出了問題,不能找你們或屋主嗎?
他回我說:那也沒有用呀@@屋主並沒有保證這個,我們的服務也沒有在保證這個!!

-->2.這張現況單是我到簽約那天才看到,我這個時間點問他有沒有不妥?
我覺得這張現況單根本在玩假的,問題勾選只是問他有沒有檢測...
沒有檢測就沒有關係..不會被告???

以上,請各位大大詳解..並提醒小妹後續該怎麼處理或進行...謝謝!


2009-07-09 12:07 發佈
當初找信義 全額都有發票~~


一定都有發票~~
charlin0329 wrote:
今年6月底,我和我寶...(恕刪)


涉嫌逃漏稅,請向國稅局或各地稅關處檢舉!

講白一點就是這一間仲介公司想賺更多!若佣金實收40,少5%報稅,他們還可以多抽兩萬!
今年買房子時

找的是住商不動產加盟店

也有發票

都已經簽約了才看到現況表

這樣也簽約
發票的部分, 在付完仲介費之後, 仲介要主動詢問買家要開立二聯式還是三聯式發票喔!!

沒有甚麼不開的啦!! 沒開就是逃漏稅了....

另外你們在交易時 所有由買家要給賣家的購屋費用全部都會轉入信託帳戶內, 就算是簽約金

也是, 等到房屋確定過戶到你的名下之後, 信託裡面的錢才會轉給賣家..

charlin0329 wrote:
業務叮嚀要帶48萬元前往簽約(40萬是給屋主的簽約金,8萬是房仲的佣金)(恕刪)


如果成交價400W就給了足2趴8W的佣金,您還真是好人客阿!

輻射屋或海砂屋的問題會在買賣合約書中註明為重大瑕疵,當然責任一定是在賣方! 不過一般房子通常不會無緣無故就找人來做這些檢測,所以應該不會有這些證明的,如果您不放心的話找人來檢測,這筆費用是要自己負擔的。這類問題大都發生在某些年份的房子。

發票的問題,錢都給了,只能說你給錢給的太阿莎力,慢慢跟仲介灰吧!
正常第一次看屋時 仲介會主動拿出 不動產說明書給買方參閱
最晚在第一次出價時 買方也該看到這本說明書
說明書裡面記載很多 標的物的說明
包含何時過手的.....
說明書上也會記載建物是否有滲漏水
若有滲漏水 是賣方修復後交屋 或是買方自行修復....
這本說明書上寫的每一條 都是將來若有事發生時 可以當為舉證的一部份
當然 說明書的每一條都是所有權人親簽 而不是仲介代簽.....

1:佣金是一定會開立發票 不管直營、加盟都會開立

2:海砂、輻射 建管局及原子能委員會都有列案備查 包含紅黃標受損建物
一般來說 若建管處及原子能委員會查無
但買方仍有此方面的疑慮時 我都會建議代書加註但書 請專業第三方測量
若皆在合格範圍內 檢測費用由買方吸收 買賣合約成立
若不合格 檢測費用由屋主吸收 買賣合約失效

大致上就是這樣
還得看你找的仲介願不願意配合
一般來說 經過溝通後 屋主不會拒絕這種檢測....
請問大概是哪個年份的房子居多??

因為我和寶貝二個人都是第一次買房..其實也沒想過這麼多...才會愈後來愈有問題...

因為看了各位大大的解釋,又打去給業務...

他反口說會開二聯式的發票...在幾天後的銀行交屋時會給我們...

但是對輻射、海砂這件事,還是用不知道要再問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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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感謝01的各位大大,讓我有了更深一層買屋的了解^^

只不過..房子買了..才發現麻煩問題還真不少呀~~
charlin0329 wrote:
今年6月底,我和我寶...(恕刪)


開玩笑!!不開發票!??
這樣你家外面的馬路就會沒有稅金來修了。

當然是馬上善意的提醒他一下要補開給你,而且一定要「發票」不是「收據」
不然就打大補頭檢舉電話拿個獎金也好啊。

不過大大當時付錢有沒有錄音錄影存證啊 ? 不然萬一黑心仲介硬咬你一口說你沒有付佣金然後還向你追討。這個時代不可不防啊。
連發票這種基本常識他們都敢呼巄
那萬一交屋過程或之後遇到什麼問題你就有的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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