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合約審閱期間內 可以退訂嗎?

各位鄉民大大們好~
我是潛水員,但目前遇到的狀況讓我不得不求助各位偉大的鄉民們

事情原由:
2009年5/31日晚上約八點 我和女友到桃園某建案公司看預售屋(快蓋好了)
接待小姐先跟我們大概介紹這附近的環境、房子格局和未來發展等
然後有先到樣品屋看一下,我和女友覺得格局不好請求看另外一種,另外一種是非樣品屋
目前還在施工中,因為是晚上且還在施工中,所以房子裡面是微光狀態下,只能看得出來格局大小感覺

接著小姐一直鼓吹之下,說要幫我在便宜一點旦確定我要,我說"好~你幫我問問看",
然後總價出來後小姐就說要付訂共10萬元(他的訂購單是寫訂金3萬簽約金7萬),問我今天是否可刷卡10萬
但我說我的卡只能5萬,另外5萬改用現金支付。

然後 就在簽訂~"房屋訂購單"時~一位先生在旁邊加住一項
"此總價雙方議定,買方不買,訂簽沒收;賣方不賣,加倍賠償買方已付價金"
然後就要我簽名 (當然我就傻傻的簽了T_T)
然而他的上方還有幾個附記
"
1. 本訂購單係經雙方同意之
2. 買方逾期未補足訂金即為違約,所繳交之訂金沒收;訂金補足後逾期未簽約,視同違約全部訂金沒收,本單作廢失效"
3. 買賣條件以雙方所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為準
4. 本訂購單已交付訂金後經賣方簽章後始生效
5. 印花由各執方自行貼印
6. 簽約時請攜帶身分證引本一份、印章、本訂購單及簽約金
"

之後代銷小姐拿合約給我,他跟我說"你要先蓋章簽名還是先簽名之後在當著我的面前蓋章"
我說那我先簽名好了(但我也只有簽名並不清楚這些合約內容是什麼)
再簽的過程中
還有不乏幾張A4的紙,小姐沒有跟我提到這些是做什麼的,只叫我在哪邊簽名就好
然後之後交給我合約範本要我回去看
前後加總大約兩小時的時間

回去之後,因為父母不同意且認為價格偏高、住戶權益問題,地點不甚理想(有反弓煞)
所以要求退訂。

隔日6/1我打電話給代銷小姐,
我提出小姐並未在付訂金之前就告知我有合約審閱期的權利還有父母無法接受的意思,所以我要求退訂
代銷小姐說不能退訂,意思就是10萬沒收,合約也可以改
在爭論的過程中
我有提到我應該有合約審閱期,且應該是在訂金之前就要有,但小姐說這樣的認知是錯誤的
說找消保官來也是一樣
且說我也同意"此總價雙方議定,買方不買,訂簽沒收"
我說簽約還沒成立
他說但買賣契約已成立
如果不履約還要付違約金


我想請問各位偉大的鄉民們
請問這樣子我有辦法要求退還訂金嗎?

我是否可用合約審閱期來要求退還訂金呢?
另外這樣簽約算成立嗎?(因小姐跟我說還要再蓋章)
若真的要求退訂會要求違約金嗎?

拜託各位鄉民大大們幫幫我(我知道我欠缺考慮就下訂是很不明智的舉動T_T)
謝謝
2009-06-02 15: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合約
politegamer wrote:
各位鄉民大大們好~我...(恕刪)


請節哀...

簽任何文件若有對自身保障不妥之條例,在簽署之前可以要求對方劃掉,不劃掉就不簽...
文件都是白紙黑字...簽了就代表"你同意"...

小弟的看法是...哀兵政策...
表示出你的誠意...能拿多少回來是多少...
politegamer wrote:
各位鄉民大大們好~我...(恕刪)

正常來說~合約下定後合約都有應該差不多五天的省閱期
如果對合約內容有問題~當然有正當理由可以退訂
可是您理虧就是那些附註的事項..
如果您合約內容無正當理由
想單方面的退訂~
再加上您附註的那些內容
恐怕您這仗打起來會很辛苦
請節哀吧~
就像其他朋友說的
用哀兵政策~能拿回來多少是多少

要不就是幫業務介紹客戶~找人替補買下你那一間
不然我不知道有甚麼其他比較簡單的方法
可以救回您那十萬塊了..

不過可以請樓主說說到底是哪家建設或代銷公司
這樣沒人情味阿~

PS:對了~剛想到也許你可以捐點錢(好像2百塊的樣子)
然後去消基會諮詢一下~也許會有所幫忙
ayi0226 wrote:
正常來說~合約下定後...(恕刪)


建商公司和代銷公司我想到時候事情解決後再告知各位吧
老實說我也想幫他們介紹
但目前這種情況~我也不方便介紹
我今日也有跟代銷公司談了
告知他們我的難處
也拜託他們請跟建商談談
致於機會大不大
我也不知道




附註說明
我目前只有拿到"房屋訂購單" 和 "合約範本"
我覺得最少也該拿回簽約金7萬才對.....畢竟還沒簽約.....至於3萬訂金.....那就盧看看吧
對了....訂購單不是合約.......不還你簽約金是不對的
calvinshiu wrote:
我覺得最少也該拿回簽...(恕刪)


謝謝大大回覆
我也是認為至少應該要拿回七萬簽約金
雖然也有跟對方談過
但對方也是說無法退訂

目前我還是以協商為主
但如果最後協商不成(我是最不想要這樣子的~)
也許就要透過消保官或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來裁決吧~
當然這是最後最後的方法. . . .


購屋流程
轉貼信義房屋
http://www.sinyi.com.tw/buy/buy-learn/buyer-guide/buyer-guide-5-3.aspx

照這樣來看
我應該是還沒簽約
所以應該沒有違約金的問題吧?
態度要強硬一點!!! 既然是"合約審閱期間"你就一定可以退, 不然要"合約審閱期"幹什麼? 這是政府用來保護消費者的! 編一個和合約無關的理由, 結婚了就說要離婚了, 未婚就說要分手了. 你就問對方為何"合約審閱期"不退? 要對方銷售的頭頭出來解釋, 如果還不行, 趕快在"合約審閱期"內向消保官求助. 我有同事就是在"合約審閱期"退定的.
politegamer wrote:
謝謝大大回覆我也是認...(恕刪)


建議就算要退訂速度要快~不要讓對方拖過審閱期~到時就真的沒救囉~!!
mmx1688 wrote:
態度要強硬一點!!!...(恕刪)


基本上 我也有強硬過了
但對方就是拿
"你這樣買賣已經成立了"
"合約審核期那只是讓你審核用的~而且合約可以改阿"
來做說明

我是希望能和平落幕
另外合約審核期這問題我有請教過消保官了
消保官說沒有關係
可以先協商
但我明天還是再做確認好了~

我也知道有可能會有這問題
所以我很積極的處理這事情
要越快處理越好

非常感謝大大們的發言

有鄉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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