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我想請問是不是一定要有使用執照才能向地政登入建案資料?因為我想調閱土地和建物謄本,但地政所跟我說建商還沒有跟他們登計資料,是不是要通過檢測才會有使用執照?然後才有辦法到地政所調到土地和建物騰本?代銷小姐是和我說六月底才會申請使用執照,現在已建好八成以上了,這樣地政戶還都沒有資料可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