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設點交第一次出驗,建商就叫委員們要全數簽名點交完成,這樣公基金才可以入庫,管委會才可以繼續進行,因為他說她們建商代管只到這個月?如果不簽名看你們要如何支付保全費用,這樣合理嗎?另外也說要我門簽了公設點交完成,建商才願意開始修繕,重點是問題超多,根本簽不下手啦...請問這個應該是美各社區都會遇到的問題,應該怎麼辦呢
bbsealbokey wrote:
今天公設點交第一次出...(恕刪)
建商的話似是而非,
第一: 公設點交完成公基金才可以入庫(社區), 規定是這樣應該沒錯, 不過這筆錢早由政府單位代管, 跟建商無關
第二: 建商在胡扯, 公基金是備而不用的, 要動用還得召開區權人會通過才行, 不是用來付社區每月經常支出用的
第三: 建商代管與社區成立管委會, 跟是否公設點交完成是兩碼子是, 建商又在胡扯
第四: 公設點交前的公設缺失, 建商來就有義務修繕, 否則你公設都已點交通過了, 建商又為什麼要修繕?
第五: 公設點交(機電/結構部分)是很專業的, 建議委由外邊專業公司來驗收, 既有公信力管委會也不需承擔責任
專業公司會出具點交的清單, 缺失(要有專業人士簽證), 就可以根據這個要求建商逐項/限期改善
ps. 還有, 這家建商看起來就很不負責, 照理建商會幫助社區來召開第一次區權會, 成立管委會, 以利往後運作,
交屋後(含代管約半年)一兩年才完成點交很平常, 不要被建商唬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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