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消保官出面,並寄出存証信函吧.玩到這樣應該就可以解決了.這樣還不行就提告吧.看清楚你的單據,上面蓋的章是該公司的章,可不是該經理的私章呀.該經理捲款潛逃,那是該公司與該經理之間的事,和你無關.只要該經理在收錢的時候還任職於該公司,而非冒用該公司的名義收錢,該公司就得認下來.
感謝XIEB的回答 , 我交款的時後都是在接待中心.所以大大您的想法跟我一樣..我應該是要對公司不是對個人才對..消保官?? 是消費者保護基金會嗎??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所以很多事不懂..謝謝您的幫忙
這讓我想到以前曾發生在我們住的大樓樓下管理員是外聘的保全公司負責,他算是社區保全人員有一回他在幫大家收下住戶的管理費後照常給收據,但人就不見了,大約是三十多萬保全公司出面和解,把這個保全侵吞的款項如數繳回我們社區的帳戶裡
yeh66 wrote:感謝XIEB的回答 ...(恕刪) 消基會:消費者保護基金會是民間團體,沒有公權力可用消保官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裏的官員,是官方機構也有公權力可用。http://www.cpc.gov.tw/所以你應該要找當地地方政府內的消保官。
先不管專案經理怎麼說?你畢竟是對公司,不是對專案經理提告,先保障自己的權益吧,一時的心軟會造成你後續處理上的麻煩,如果真如專案經理所說他的處境怎麼可憐,我想他的部分公司會去處理的,你先針對自己的權益如何被確保不受損比較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