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注意"超級組"的限制......體重要超過90Kg

---------------------報名~請註明組別-------------------------
比賽日期:98年6月14日 (星期日)。上午07: 00報到及檢錄 ;08:00長官致詞 ; 08:10鳴槍比賽
集合地點:台15縣南下27公里處右轉走到底約1.5公里處,61快速公路30.5公里入口處旁,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門前橋下。
比賽路線:起終點為台61快速公路南下30公里處大園→至48公里處觀音出口下左轉回北上61快速公路→至北上22公里處東華高爾夫球場左轉回南下61快速公路→至南下48公里處觀音出口下左轉回北上61快速公路→至22公里處東華高爾夫球場左轉回南下61快速公路南下30公里處大園為終點﹙全長約100公里﹚。
![[賽事]98年桃園縣運動會-縣長盃自由車錦標賽](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0905/mobile01-055ae7d7c43ab67523e7c46612819eba.jpg)
比賽組別:
1.自由車菁英組:民國83年以前出生者(限公路車)
2.登山車菁英組:民國83年以前出生者(限登山車)
註:登山車組限使用平把車、輪徑26吋、輪胎寬度1.5吋(含)以上外胎之車種。
3.M15組:15-19歲,民國79-83年(含)出生者(單車種類不限)
4.M20組:20-24歲,民國74-78年(含)出生者(同上)
5.M25組:25-29歲,民國69-73年(含)出生者(同上)
6.M30組:30-34歲,民國64-68年(含)出生者(同上)
7.M35組:35-39歲,民國59-63年(含)出生者(同上)
8.M40組:40-44歲,民國54-58年(含)出生者(同上)
9.M45組:45-49歲,民國49-53年(含)出生者(同上)
10.M50組:50-54歲,民國44-48年(含)出生者(單車種類不限)
11.M55組:55歲以上,民國43年(含)以前出生者(同上)
12.女子組:15歲(含)以上,民國83年(含)以前出生者(同上)
13.超級組:年齡不限,體重90公斤以上(單車種類不限)
14.小輪徑組:年齡不限,(限輪徑18吋或20吋)
15.活力警察公路車組:年齡不限,限警務人員。
16.活力警察登山車組:年齡不限,限警務人員。
17.鋼管車組:年齡不限,限鋼管車架不限前叉。
☆.報名截止日為5月31日,不受理臨時報名,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組別及退費,於6月10日桃園縣體育資訊網路中心公告各組參賽名單。
☆.6月15日桃園縣體育資訊網路中心公告各組成績。
獎 勵:
1.各組錄取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四、五、六名頒發獎盃。每組報名人數未達15人錄取前三名。
2.自由車菁英組前三名頒給2000、1000、500元獎金。
3.登山車菁英組前三名頒給2000、1000、500元獎金。
4.團體獎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以各組前六名為積分。
5.菁英組報名人數未達20名,頒發獎盃、獎狀,獎金則取消。
6.成績優異者(設籍桃園縣三年以上)將獲選為參加98年全國運動會自由車代表隊選手。
申 訴:
1.程序一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賽後3 0分鐘內簽字以書
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
終決,提出申訴書,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申訴
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2.不得當場質詢裁判,以維競賽之進行。
注意事項:
1.為了參賽選手安全,本次比賽全程不能補給,隊車不能跟 隨,車輛故障自行維修。
2.比賽車輛須前後均有完整剎車裝置,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3.未克參加頒獎者可請人代領,賽後將不另行補發獎項。
4.賽程以第一名進入終點1小時後關閉終點。
5.為維持賽會秩序及品質,避免危及參賽選手安全,禁止未報名及未貼大會比賽號碼者下場參賽。
6.會場、賽道沿途多屬高架路段,嚴禁選手於活動進行中,攀扶國道兩側護欄、互相推擠、打鬧、嬉
戲,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7.請攜帶健保卡、個人藥品。
8.如因天候影響如大雨等因素,主辦單位有權利變更活動之相關路線等。
9.參加比賽之選手,必須自行辦理保險。
10.大會將為活動辦理公共意外保險,倘若於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無其他異議。
11.為防止意外凡身體不適者請勿參加,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
喘等,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請勿報名參加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