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與我】徵圖文活動

活動官網:http://www.cycling-lifestyle.org.tw/bikeday/2009/essay/

由於時空轉變,單車已不只是單純的代步工具,隨著年齡、環境、需求不同,單車在每個人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帶給人們各種感動和成長的脫變,我們徵求這些感動的記錄,傳播給與你有相同夢想的伙伴。
2009台灣自行車日活動,今年舉辦「單車與我」的徵圖文比賽,歡迎大家把騎單車的好處,以及環島中發生有趣的、感人的故事,可以投稿到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參加比賽,最大獎一名:捷安特自行車ADVENTURE系列ACCEND 3 或 ENLIT 3 一台 (價值$29,800),以及長篇特獎(每組一名)華航台北/東京,來回機票一張,並甄選佳作(每組五名),每名獎金三仟元。

【作品規格】
參賽者需兼備散文及圖片上傳,散文一律以中文書寫。
一、成長篇 二、健康篇 三、幸福篇 四、環島篇
◎一般作品:以500至1500字為限,圖片以三張為限
◎長篇作品:以1500至3000字為限,圖片以三張為限
(每張圖片請縮小在100K以內,以免網頁開啟耗時)

【投稿辦法】
線上投稿:請由本頁下方「我要投稿」功能投稿
電子信箱投稿:稿件請寄至gsf71920@ms24.hinet.net請註明參賽組別、真實姓名、聯絡方式、通訊地址
◎線上及電子信箱投稿者必需上傳自己的圖片(不違反智財權),競賽評審以文章內容 為準
實體郵寄至主辦單位: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 活動組收
10583台北市敦化北路307號9樓A2
聯絡電話:02-2719-2025
請註明參賽組別、真實姓名、聯絡方式、通訊地址
實體郵寄作品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實體郵寄作品,參賽期間恕不公佈在網站,得獎作品則一律公佈於網站

【截稿日期】
2009年4月10日晚上12點 截止上傳作品

活動官網:http://www.cycling-lifestyle.org.tw/bikeday/2009/essay/

【注意事項】
1. 參賽對象一律以個人為單位,勿以公司或團體為單位參賽。
2. 一律以中文書寫,本會保有內容修改權。
3. 參加作品須未曾發表、未曾在網路上張貼(含作者個人部落格)、未同時參加其他徵文。待比賽活動結束後,始可把作品張貼於個人部落格。(圖片則不在此限)
4. 參賽者保證所有提供之資料均真實正確,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若有觸法行為,參賽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5.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公佈姓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
6.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發表、轉載於書面或電子媒體,不另支稿費。
7. 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
8. 活動之獎品將以實物為準,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若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另以等值之獎品替代之,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9.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本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10. 華航機票說明:贈票需於活動日起3個月內開票(即8月5日前),機票效期為3個月使用完畢,稅金由獲獎者於開票時自理。 無禁運期限制(不分淡旺季)、效期內可更改搭乘日期不另收費、航段不可更改(所有機票均有此限制)。
2009-03-24 4: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單車 圖文活動
也來提供一下最近政府另外兩個機關辦的抽鐵馬活動
台灣河川日-愛水送鐵馬
節能減炭送大禮
小弟先跑一步兩樣都已經參加了
也請大家踴躍參加吧!
有參加就有機會抽中單車和其他獎品唷
重點活動還是免錢的
我的單車生活 http://blog.xuite.net/go54563/bike
公告
一、請每位使用01的成員請務必遵守使用內容,本團為單車約騎討論與標題內無關者一律刪除。
二、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任意轉貼與使用本團任何人攝影之照片。


謝謝合作
LEE 9 wrote:
公告一、請每位使用0...(恕刪)


這是什麼意思.看不懂
熊...找了3張我們約騎的照片.打算要去投稿.還在猶豫中
*小魔女* wrote:
這是什麼意思.看不懂...(恕刪)


阿技您 可以放心使用啦 我會拿原圖給你
LEE 9 wrote:
公告一、請每位使用0...(恕刪)


板主您好
有關您的第一點,個人有以下建議

站規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且在站方執行上,並未對離題發言做出一律刪除之處置

所以,或許您的第一點可以根據站規做適當的修改

感謝

freefly0 wrote:
板主您好有關您的第一...(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與指教
大南投01惡魔團並非個人所屬,我個人僅代表大南投而已,會刪除文章是經由前幾任當過本版主及副版主之人經討論,為顧及形象與健康平和約騎,口水戰討論及語氣不佳者決定一至刪除(無論內部或外部人員)。
01賦予版主部分管理權,就有相當權力維護本版秩序。

LEE 9 wrote:
感謝您的建議與指教大...(恕刪)


感謝回覆

所以如果第一點改成"口水戰討論及語氣不佳者決定一律刪除",是否比較貼近您維持版面秩序原意?

另外,或許我也離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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