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見以下賽事特殊規定:
南投縣2011全國自由車公路賽 注意事項暨特殊規定
一、比賽距離75公里,全程不得補給,請攜帶足夠用水。
二、本次比賽合併為1個集團出發,計時放行地點為通過國道六號愛蘭交流道附近。隊車順序為 1.警車 2.副裁判長車 競賽選手(主集團) 3.裁判長車 4.裁判車 5.警車 6.救護車7.競賽隊伍隊車。
三、報到檢錄地點位於埔里鎮公所前,請於比賽當日賽前2小時至30分鐘完成報到(07:00~08:30)及器材檢查,裝備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比賽。
四、交管管制方式為領先集團與主集團,主集團通過後1000公尺(殿後車位置),紅綠燈(交通號誌)恢復正常運作,落後車輛請注意安全依號誌行駛。
五、管制車道為單向雙線管制,領先集團及主集團可行駛於快車道,主集團後方車輛請行駛慢車道。
六、折返點位於草屯鎮南坪路與台14省道口,落隊選手請依裁判及警察指示通過迴轉路口。
七、終點前1.5公里起 (中明村路口紅綠燈) 設置車道分隔交通錐,除競賽自由車外,其餘汽機車輛 (包括警車、競賽隊車、維修車、救護車)一律行駛快車道。自由車選手請避開交通錐及注意交管人員安全。
八、終點關門時間為當天下午1點,終點設於九龍口 (距離環潭公路100公尺前) 如附圖。
九、如有未盡事項,於比賽出發前另行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