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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玉成^^.謝謝!!

[大南投01惡魔團]業已登記成為正式車隊!!

目前團員91位

為期爾後團務運作順遂及各項章程律定

擇期將召開第一次團員大會!!

請本團已登記之團員(歡迎賡續加入)

惠予版上提供對團隊的期許及建議!!

以為會議中討論!

採議題方式提列:(格式如下)

1.議題:
2.建議原因:
3.具體辦法:
4.討論議決:

提列方向:(參考)

大南投01惡魔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01條:本團名稱為[大南投01惡魔團]車隊(以下簡稱本團)
第02條:本團以大南投縣行政區域及周遭喜愛騎車之車友為組織區域。
第03條:本團為登記設立之單車團體,以推廣單車運動與提倡正當休閒運動,
並對自然環境的抱持尊重與愛護,藉由各項約騎活動,聯絡彼此情感交流,同時養成團結、互助、積極之精神,達到以車會友,促進身心健康及強健體魄為目的。
第04條:本團會址設於中興新村。
第二章 團員資格
第06條:本團團員參與條件:
凡身心健康,優良品德之人士,由團員二人介紹或參與正式約騎三次以上,對本團認同,並購置本團車衣,且經登錄中華民國騎士協會正式會員者屬之。
第07條:團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團隊規章,予以警告或觀察處分,其若危害團體聲譽情節重大者,得經幹部會議決議予以除名(約騎規章如附)。
第08條:團員若欲退團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行之。
第09條:一.團員具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等權利。
二.每一團員行使為一權制。
第10條:團員有遵守本團章程、決議,擔任本團指派之職務,參加本團所規定之會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三章組織及職員
第11條:本車隊以團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團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各級幹部行使職權。
第12條:本團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幹部。
三.議決入團費、團員及其它目的事業單位捐款之數額與方式。.
四.議決年度活動計畫、經費開支等事宜。
五.議決與團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13條:本會設團長一人、副團長一人、組長五人由團員選舉之(遞補亦同)。
第14條:幹部會議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團員大會之召開事項。
二.審核團員之資格。
三.議決團長、副團長及幹部之辭職(遞補人選送大會選舉)。
四.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執行。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15條:團長、副團長及幹部出缺時,應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16條:團長、副團長、幹部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一任。
第17條:團長、副團長、幹部之任期自召開第一次團員大會之日起計算。
第18條:幹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團員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幹部會議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觀察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19條:本團團務共設五組,其編組及職掌如下:
一、籌備組:主以負責本團年度計畫、會議召開及各項團務等籌備事宜。
二、活動組:主以負責各項活動規畫、編組、分工、執行等相關事宜。
三、競賽組:主以負責各項賽事規畫、訓練、編組、分工等相關事宜。
四、公關組:主以負責對外發布新聞、團員招募、活動報名及配合等相關事宜。
五、總務組:主以負責本團各項經費運用、結算、賽費收納等相關事宜。
以上幹部得另就團員遴選2至3人擔任組員(以不重複為主),以協助組務執行
及代理之職遂行,組員由幹部會議提名經通過聘免之。
第四章會議
第20條:團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由團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臨時會議除外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上下半年期),臨時會議於團長認為必要,或經五分之一以上會員請求,或幹部建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21條:團員不能親自出席團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團員代理,每一團員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22條:團員大會之決議,以團員通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團員之除名。
三.幹部之罷免。
四.經費之處理方式。
五.其他與團員權力或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23條:幹部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24條:幹部應出席會議,未克出席可委託出席,惟以2次為限,若連續二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
第25條:團員月會或配合活動行之,每季至少舉行一次,由團長召集之。團員月會得以出席會員過半數通過作成建議案,送請幹部會議參考辦理。
第26條:團員月會之目的如下:
一.促進團員對團務之了解,以激勵對本團之認同及責認感。
二.促進團員間之聯繫與情感交流,提高其對團體生活之適應力。
三.給予團員自我訓練之機會,以孕育領導人才。

第五章經費及會計
第27條:本團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團費新台幣參百元,於入會時繳納。
二.團員捐款。
三.存款孳息。
四.活動結餘。
五.其他捐助收入。
第28條:本團經費使用如下:
一、 團卡。
二、 特約店布幔或貼紙。
三、 團務行政費用。
第29條:本團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30條:本團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籌備組及總務組分就職掌編造年度活動計劃、收支經費表、提團員大會通過,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提交幹部會議審核後,提團員大會通過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31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得隨時依程序更正。
第32條:本章程經團員大會通過後實行,變更時亦同。
第32條:本章程施行以年度施行,如逢跨年度時,以代行方式辦理。

大南投01惡魔團約騎規章:
大南投01惡魔團,以健康、自在、熱情、活力為宗旨
健康 :
自在 :
熱情 :
活力 :
(大南投01惡魔團.以下簡稱本團)
1.穿上大南投01惡魔團的車衣,我保證會遵守約騎之個人及團隊規範。
2.騎車過程中,一定遵守注意自身安全並在行駛中請全程配戴安全帽、不論親疏遠近彼此互相幫忙、不爭先恐後,不併排擋路為原則。
3.我保證會以互信互愛,人重自重的態度相互對待每位車友,並以團隊為榮。
4.逍遙騎乘,入團無需繳費,新團員直接於版上簽到及約騎區報名,並於團騎集合地點報到即可,如認同本團,亦歡迎購買本團車衣,正式加入本團成為隊友。
5. 假日出遊務必在指定報名截止日期前登記報名(未指定者一律在出發日的兩天前登記報名完竣),並配合注意事項做好行前準備與繳費,否則不得參加該次活動,所有假日活動皆不接受臨時參加者。
6. 假日出遊請攜帶健保卡、身份證及緊急聯絡卡。
7. 所有的假日活動皆應由本團"活動籌備組"發起,並於出發三天前儘早安排好該次活動的領騎、押隊、維修支援、簡易外傷護理人員後,該次活動方可成行。
8. 請團員儘快補上您的電話與緊急聯絡人。
9. 安全帽與手套務必攜帶
10. 補胎片、內胎、打氣筒、挖胎棒要帶好,長程(假日)活動最好還要自備打鍊器。
11. 多帶一兩付 "快扣"當作斷鍊護身符。
12. 長程(假日)活動請隨車預帶一兩付"煞車片"以備不時之需。
13. 如非本團的"活動籌備組"舉辦之【活動】皆屬【私下約騎】,請務必註明清楚,以免誤導團友,原則上【私下約騎】屬個人行為,請自行設法並安排所有之活動細節,並負責活動順利進行,本團幹部基本上不會主動支援。
14. 所有的單車活動宜結伴而行,互相照護,並保持與車友間連繫。
15. 由於本團是自發性車隊,參加長程活動,一定要有自我照顧(特別是個人愛車維護)的能力,並量力而為,本團安排的幹部隨行僅屬協助、支援性質。

http://www.facebook.com/liu0295
2010-08-05 19:07 發佈
老人家510511 wrote:
[大南投01惡魔團]...(恕刪)




+1 等很久了^^

老人家510511 wrote:
[大南投01惡魔團]...(恕刪)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 等很久了^^
151515151515
老人家510511 wrote:
[大南投01惡魔團]...(恕刪)



9月底前

會將章程草案

陳請幹部們

一覽!!!

期間有何建議及構想

歡迎提供!!
http://www.facebook.com/liu0295
經上週參與安全會議後!!

深感騎車約騎安全之重要性!!

先整理一下約騎規章!!!

請先參考!!並提供意見!!

本規章係母章之附則!!



大南投01惡魔團約騎規章:
大南投01惡魔團,以健康、自在、熱情、活力為宗旨
健康 :
自在 :
熱情 :
活力 :
(大南投01惡魔團.以下簡稱本團)
1.穿上大南投01惡魔團的車衣,我保證會遵守約騎之個人及團隊規範。
2.騎車過程中,一定遵守注意自身安全並在行駛中請全程配戴安全帽、不論親疏遠近彼此互相幫忙、不爭先恐後,不併排擋路為原則。
3.我保證會以互信互愛,人重自重的態度相互對待每位車友,並以團隊為榮。
4.逍遙騎乘,入團無需繳費,新團員直接於版上簽到及約騎區報名,並於團騎集合地點報到即可,如認同本團,亦歡迎購買本團車衣,正式加入本團成為隊友。
5. 假日出遊務必在指定報名截止日期前登記報名(未指定者一律在出發日的兩天前登記報名完竣),並配合注意事項做好行前準備與繳費,否則不得參加該次活動,所有假日活動皆不接受臨時參加者。
6. 假日出遊請攜帶健保卡、身份證及緊急聯絡卡。
7. 所有的假日活動皆應由本團"活動籌備組"發起,並於出發三天前儘早安排好該次活動的領騎、押隊、維修支援、簡易外傷護理人員後,該次活動方可成行。
8. 請團員儘快補上您的電話與緊急聯絡人。
9. 安全帽與手套務必攜帶
10. 補胎片、內胎、打氣筒、挖胎棒要帶好,長程(假日)活動最好還要自備打鍊器。
11. 多帶一兩付 "快扣"當作斷鍊護身符。
12. 長程(假日)活動請隨車預帶一兩付"煞車片"以備不時之需。
13. 如非本團的"活動籌備組"舉辦之【活動】皆屬【私下約騎】,請務必註明清楚,以免誤導團友,原則上【私下約騎】屬個人行為,請自行設法並安排所有之活動細節,並負責活動順利進行,本團幹部基本上不會主動支援。
14. 所有的單車活動宜結伴而行,互相照護,並保持與車友間連繫。
15. 由於本團是自發性車隊,參加長程活動,一定要有自我照顧(特別是個人愛車維護)的能力,並量力而為,本團安排的幹部隨行僅屬協助、支援性質。
http://www.facebook.com/liu0295
建議劉大哥
是否在條文上加註
騎乘過程中需維持對自然環境的尊重與愛護條文語法請劉大哥斟酌

林醫師 wrote:
建議劉大哥是否在條文...(恕刪)


瞭解!!

感謝提供!!

俟彙整後併案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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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投01惡魔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01條:本團名稱為[大南投01惡魔團]車隊(以下簡稱本團)
第02條:本團以大南投縣行政區域及周遭喜愛騎車之車友為組織區域。
第03條:本團為登記設立之單車團體,以推廣單車運動與提倡正當休閒運動,
並對自然環境的抱持尊重與愛護,藉由各項約騎活動,聯絡彼此情感交流,同時養成團結、互助、積極之精神,達到以車會友,促進身心健康及強健體魄為目的。
第04條:本團會址設於中興新村。
第二章 團員資格
第06條:本團團員參與條件:
凡身心健康,優良品德之人士,由團員二人介紹或參與正式約騎三次以上,對本團認同,並購置本團車衣,且經登錄中華民國騎士協會正式會員者屬之。
第07條:團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團隊規章,予以警告或觀察處分,其若危害團體聲譽情節重大者,得經幹部會議決議予以除名(約騎規章如附)。
第08條:團員若欲退團時,得以書面敘明理由行之。
第09條:一.團員具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等權利。
二.每一團員行使為一權制。
第10條:團員有遵守本團章程、決議,擔任本團指派之職務,參加本團所規定之會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三章組織及職員
第11條:本車隊以團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團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各級幹部行使職權。
第12條:本團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幹部。
三.議決入團費、團員及其它目的事業單位捐款之數額與方式。.
四.議決年度活動計畫、經費開支等事宜。
五.議決與團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13條:本會設團長一人、副團長一人、組長五人由團員選舉之(遞補亦同)。
第14條:幹部會議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團員大會之召開事項。
二.審核團員之資格。
三.議決團長、副團長及幹部之辭職(遞補人選送大會選舉)。
四.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執行。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15條:團長、副團長及幹部出缺時,應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16條:團長、副團長、幹部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一任。
第17條:團長、副團長、幹部之任期自召開第一次團員大會之日起計算。
第18條:幹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團員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幹部會議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觀察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19條:本團團務共設五組,其編組及職掌如下:
一、籌備組:主以負責本團年度計畫、會議召開及各項團務等籌備事宜。
二、活動組:主以負責各項活動規畫、編組、分工、執行等相關事宜。
三、競賽組:主以負責各項賽事規畫、訓練、編組、分工等相關事宜。
四、公關組:主以負責對外發布新聞、團員招募、活動報名及配合等相關事宜。
五、總務組:主以負責本團各項經費運用、結算、賽費收納等相關事宜。
以上幹部得另就團員遴選2至3人擔任組員(以不重複為主),以協助組務執行
及代理之職遂行,組員由幹部會議提名經通過聘免之。
第四章會議
第20條:團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由團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臨時會議除外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上下半年期),臨時會議於團長認為必要,或經五分之一以上會員請求,或幹部建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21條:團員不能親自出席團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團員代理,每一團員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22條:團員大會之決議,以團員通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團員之除名。
三.幹部之罷免。
四.經費之處理方式。
五.其他與團員權力或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23條:幹部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24條:幹部應出席會議,未克出席可委託出席,惟以2次為限,若連續二次無故缺席者,視同辭職。
第25條:團員月會或配合活動行之,每季至少舉行一次,由團長召集之。團員月會得以出席會員過半數通過作成建議案,送請幹部會議參考辦理。
第26條:團員月會之目的如下:
一.促進團員對團務之了解,以激勵對本團之認同及責認感。
二.促進團員間之聯繫與情感交流,提高其對團體生活之適應力。
三.給予團員自我訓練之機會,以孕育領導人才。

第五章經費及會計
第27條:本團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團費新台幣參百元,於入會時繳納。
二.團員捐款。
三.存款孳息。
四.活動結餘。
五.其他捐助收入。
第28條:本團經費使用如下:
一、 團卡。
二、 特約店布幔或貼紙。
三、 團務行政費用。
第29條:本團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30條:本團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籌備組及總務組分就職掌編造年度活動計劃、收支經費表、提團員大會通過,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提交幹部會議審核後,提團員大會通過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31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得隨時依程序更正。
第32條:本章程經團員大會通過後實行,變更時亦同。
第32條:本章程施行以年度施行,如逢跨年度時,以代行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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