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又標錯價 消基會願為消費者打團體訴訟

戴爾又標錯價 消基會願為消費者打團體訴訟
2009-07-07 中國時報 【中央社】
 戴爾 (Dell)二度標錯價爭議擴大,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天仁今天表示,消基會願為消費者對戴爾提團體訴訟;並質疑經濟部推卸訂定網路購物規範之責,監察院應調查是否失職。

 消基會今天召開「IBM、惠普、日本丸紅標錯價能出貨,Dell為何不能?!」記者會。

 謝天仁說,2004年IBM因為人為錯誤,在中國網站以人民幣1元出售原價人民幣1600元的光碟機;2003年日本丸紅在網站上也錯標電腦價格成為原價的1折;惠普2001年將原價329新加坡幣的印表機,誤標為新台幣329元;全都認賠出貨,以保商譽。

 他並說,再看Dell在中國大陸,2006年也將原價人民幣4800多元誤標為900元,3000張訂單的多數消費者不接受75折價;其中9人告上法院,4人因沒匯款成功導致訂單失效,另5人都成功取貨。

 2008年,Dell在中國大陸又一次將原價人民幣8999元的顯示器錯標成2515元,事後Dell承認錯誤,正常出貨。

 他指出,「10天之隔,發生兩次標錯價,只有Dell能,其他都不能。又何以同樣是標錯價,只有在台灣不出貨?對台灣消費者不公平。」

 他強調,「對於行政院消保會要求經濟部定出網路購物規範與賠償規定,經濟部否認歸其主管,這種回應太『官僚』;呼籲監察院應該調查是否失職。」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說,Dell即使標錯價,也應負起合理賠償責任,因為民法第88條規定,只有錯誤的發生不是表意人所為過失,才可以撤銷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但是兩次標錯價都是Dell的工程師所為,不合撤銷要件。

 吳家誠強調,現在當下,這類國際企業應先守住商譽,而非還在計算是否可以賺錢,才要出貨。

 謝天仁指出,消基會認為這次事件若要發起團體訴訟,消基會責無旁貸,但要由消費者發動,消基會將會為消費者打團體訴訟;同時呼籲消費者,若Dell未做出合理補償,只是給幾顆小糖(折價券)作為補償,應發起抵制購買Dell運動。980707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2+112009070701151,00,focus.html
2009-07-07 16:13 發佈
很高興終於有人願意站出來打團體訴訟了

給dell一個教訓

沒信用 就滾回去

不要學小孬孬

敢做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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