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穿腸 wrote:這樣只是讓別人知道你...(恕刪) 期待這次法律可以讓這些人吃鱉一次...我不是很欣賞這種趁你病要你命的做法如果是不知道標價錯誤就算了居然有人是知道標價錯誤,然後開始在網路上宣傳既然一開始就知道他標錯價,那就代表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坑人一筆不是嗎?消保官如果知道有這種事情發生的話,應該也不會跳出來了吧?
小弟沒有下單啦但是小弟覺得企業應該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上網公告的事項,難道不用經過內部查核確認嗎?網頁更新事項難道不用校對後,再作發送嗎?即然已經公告了,那就是事實,打錯是作業人員的疏失更何況這種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相關人員應該引以為戒才對怎麼可以一而再的出錯,再來針對下單的客戶說是趕盡殺絕?如果今天不是因為爆量那廠商是不是可以改口說那是"限時網路優惠"為了給忠實客戶的一個驚喜?消費者是看到你的價錢才買誰規定LCD一台不能賣那麼便宜的?要說消費者有錯,除非他下了單卻付不出錢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