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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Dell後續聲明:將提供合理折扣

中國: 合同成立
  一份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告存在:
    a. 買方接受賣方(通過廣告、報價單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報價時;或者
    b. 以任何方式提供的買方訂單被接受時(以下列最早發生者為準):
     i. 賣方書面或口頭接受時
     ii. 或者產品裝運時

台灣:契約之成立
   1. 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成立
    客戶應保證其買受係僅為內部自用,而非基於再銷售之目的。

   2. 產品之銷售及/或服務之提供應符合本約定條款條件之規定,
    而排除客戶規定或提出之任何其他條款條件。
    客戶承認其知悉本約定條款條件之內容,並同意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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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對台灣的消費者很不公平.
luketeng wrote:
...(恕刪)台灣:契約之成立
   1. 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成立。


你是在引法條還是只是在說你的看法?
不會有任何法律會寫"Dell"這字樣出來吧.......

契約成不成立,還是看法律怎麼認定。
中國大陸應該也是一樣吧。
hdss wrote:
看了這麼多人討論De...(恕刪)


+1
如果現在是因為想反映廠商的無理
懲戒廠商可以用罰款或登道歉啟事之類的處份阿
可是一堆人都把重點擺在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說穿了還不是要點封口費
不管頂著怎樣的名義
都先問問自己的心理想的是甚麼
提供折扣也算是一種補償措施不是嗎
還是說一切都要找你們所要的模式走才叫做有德
要不是字裡行間流露出貪婪的氣息
也不會引來反對者的撻伐
說來可笑
人性居然可以因為這樣的事件
而展現的一覽無遺

不要再說甚麼反對者是站在廠商的立場
廠商需要有必要的因應措施沒錯
只是這次活動的"參與者"也不應該過度貪婪
不肯放下這原本認為已經到手的好處
剛剛TVBS新聞說戴爾傾向不認訂單了,真是................
shyeh wrote:
你是在引法條還是...(恕刪)


我說的是DELL 自己的定的條文.

明顯看來對台灣的消費者很不公平.

 
shingolin wrote:
+1如果現在是因為想...(恕刪)

很中肯
做錯事是不對
但人家也出來道歉
出來補償
還要如何?

不要得理不饒人
雖說眼不見心不煩 但在吃甜點時 有蒼蠅在那飛來飛去 還是會很想趕走或打死它~
shingolin wrote:
只是這次活動的"參與者"也不應該過度貪婪
不肯放下這原本認為已經到手的好處


這樣講完全不對,大家買Dell的貨,是看的起Dell的產品,若是山寨版Dell,誰都沒興趣購買
現在Dell裝死,自己的「促銷」自己不敢吃,怎能說消費者貪?
mctuka wrote:
1. 真的是失手誤植...(恕刪)


沒說廠商不用負責
如果現在廠商說此事他全部負責任
那可以針對這個事件作譴責
但是現在大家一堆人在吵得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現在正確的處理方式出現
大家在去批評是否處理失當不是比較合理
結果還沒出來
就一堆人要去聯署
那為了是甚麼
還不是想保住自己煮熟的鴨子
想站穩自己的立場
就收斂起自己的貪婪
eddieshine wrote>
做錯事是不對
但人家也出來道歉
出來補償
還要如何?

不要得理不饒人


道歉在哪? 

補償在哪?

Dell若拖個半年/1年,還有多少人會想買? 這些產品都過時了,打鐵要趁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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