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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 990事件請集中在這一篇討論

使用Facebook,當然要用上一點英文雙關語..
"Dell is so CHEAP!"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其實妳們的個人資料...聯合徵信中心都打從你成年開始就已經全部有了..............

要說DELL拿到妳們的各資然後緊張的要命這似乎有點過頭....
hieix wrote:
其實妳們的個人資料....(恕刪)



聯合徵信中心都打從你成年開始就已經全部有了你的個資


所以你的個資就可以輕易的給別人囉??
菜頭是什麼 能吃嗎?
daKKK wrote:
聯合徵信中心都打從你...(恕刪)



daKKK大大:非常贊同您的說法!
剛剛收到的信 依舊是訂單確認信但是多了一些字........
***這是系統自動郵件--請不要回覆***
感謝您選購 Dell 產品並利用 Dell.com.tw 採購所需產品。
戴爾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的網站系統 (www.dell.com.tw) 於6月25日11PM至6月26日7AM期间,資訊中出現線上價格標示錯誤, 現已經將價格更正。由于價格錯誤,在此期間下的訂單將不被接受。我們正在深入调查,待了解狀況後將直接與顧客聯繫,妥善處理這個事情。為此给客戶帶來的任何不便, 我們深感歉意。



大家的夢碎了 也該清醒~誠如某位大大所言 假使戴爾認賠將這些賠償灌住在犯錯的員工身上,那對該員工(或是該程式設計公司)是相當不公吧,他們一輩子都償還不了這些金額吧,很幸運這次可以參予這個事件,也希望各大廠商要自己多加小心,以免賠了商譽~
只是覺得DELL的規模比聯徵還大幾千倍...各資在聯徵手上各位都不擔心...在DELL身上不知道緊張什麼....

個大拍賣網站要有你個資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拼命找理由損DELL其實只是模糊焦點....

我也訂了20台...但是真的沒送來就算了...為了這種事情賭氣傷身....不知道是否值得?
我倒覺得信用卡資料被知道了

卻沒有實質交易(被取消?)

信件內容說dell可以有權不同意訂單

我卻已經先行給予信用卡資料

為啥不是同意訂單後再叫我給予信用卡資料?


感覺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不管怎樣dell 紅了

效果有做到
***這是系統自動郵件--請不要回覆***

感謝您選購 Dell 產品並利用 Dell.com.tw 採購所需產品。

戴爾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的網站系統 (www.dell.com.tw) 於6月25日11PM至6月26日7AM期间,資訊中出現線上價格標示錯誤, 現已經將價格更正。由于價格錯誤,在此期間下的訂單將不被接受。我們正在深入调查,待了解狀況後將直接與顧客聯繫,妥善處理這個事情。為此给客戶帶來的任何不便, 我們深感歉意。
自由 2009/06/27 04:09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針對戴爾電腦網站販售商品標價錯誤,行政院消保會與消基會皆認為,廠商應該給予消費者適當補償,補償方式與額度可協商,若消費者對廠商賠償不滿意,消保會建議民眾可撥打「一九五○」申訴專線向各地消保官申訴。


消保會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表示,過去也曾發生網路商品標錯價案例,最著名的是定價十九萬餘元的液晶電視,在網站銷售時少標「一」,變成九萬多元,業者後來與訂購的消費者協商,第一位訂購消費者賠償約一萬二千元,第二位約八千元,隨著號碼往後持續遞減賠償金額。


超出所需非正常消費行為


至於這次戴爾電腦案例,吳政學認為,根據民法規定,這明顯是消費者信賴業者產生的錯誤行為,應該給予消費者適當補償,但是賠償現金或金額多寡,抑或有其他補償方式,則應先由戴爾與消費者協商,但他不認為一次訂購五百台的消費者該給予補償,因為這個數量明顯超過日常生活所需,不是正常消費行為。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認為,標價錯誤廠商應該負起責任,他建議在消保法中增加規定「標錯價時廠商應以標示價出售」,或根據原售價給予消費者一成到數成不等的補償,但他強調,消基會不認同因價格錯誤,一下子訂購數十台或數百台的投機消費者作法,應該保障的是正當消費者權益。 但消保會法制組指出,根據個案狀況進行協商,對雙方來說比較公平。
copycat212 wrote:
但他不認為一次訂購五百台的消費者該給予補償,因為這個數量明顯超過日常生活所需,不是正常消費行為。...(恕刪)


總覺得…這條說的有點怪怪的 = =!!
正常交易…應該要分數量高低和現實生活的所需嗎?
難不成趁低價時大量訂貨而後轉賣?
只要在自己認為有利可尋的前提之下…事實上也就不會管出貨方是誰
比較明顯的例子…古早以前的dram一條動輒兩三千元…在大崩盤之後一條一千元有找之時
難不成還得過問說買方有幾台電腦…幾個插槽要裝ram…你日常生活使用會用到幾mb
= =!!!! 好像有點給它吹毛吹疵了點

如果用這條來約束交易行為的話
那麼…我倒還真想知道…買牙膏應該在買幾條的量才不會被認定為非正常交易 = =!!!!
畢竟自己也是按照正常交易的步驟在走…不是利用漏洞或是破壞性的方式取得利益

此次的疏失乃是原廠自己的疏忽而買方認為有利因此大量下訂
如果這條能通過的話…我想…大概以後買東西可能都得明訂多少的量才不屬正常交易

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之下…就算我買一百個漢堡只吃一個…九十九個買來餵垃圾桶…這樣也不行嗎 = =!!
雖然我知道這個例子很爛…不過…我只是提出一個比喻而已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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